煙草屬於貨物銷售,增值稅的稅收稅率是17%。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煙草消費稅的稅率分別是甲類卷煙 45%;乙類卷煙40%;雪茄煙40%;煙絲30%。
卷煙消費稅征收環節如下:
1、生產出廠銷售環節或進口環節,比例稅率:甲類卷煙56%,乙類卷煙36%,定額稅率:每支0.003元;
2、批發環節指批發商向零售商出售:比例稅率:11%,定額稅率0.005元每支。
個人所得稅征收範圍如下: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綜上所述,煙草消費稅是指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壹道從價稅,即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卷煙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凡是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卷煙的,都要按批發卷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11%的稅率繳納批發環節的消費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