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是否每年都要滿足比例要求?

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是否每年都要滿足比例要求?

問:我公司今年剛通過了復審,年收入在20,000萬以上,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率優惠,是需要每年都滿足近三年研發費占收入的3%的比例嗎?備案的時候是否需要研發明細表?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第九條規定,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同時,主管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發現企業不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期間,可暫停企業享受減免稅優惠。  第十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3.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附件1《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2015年版)》第25項主要留存備查資料明確: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料;  3.年度研發費專賬管理資料;  4.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及對應收入資料;  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及占銷售收入比例,以及研發費用輔助賬;  6.研發人員花名冊;  7.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根據上述政策規定,在復審資格有效期內,企業每年的研究開發費用及占銷售收入比例都要達到減免稅條件。

  • 上一篇:網上公司註冊:申請建造師資質需要哪些人才證書?
  • 下一篇:企業的租金收入應該繳納哪些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