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公司納稅流程: 設立新公司的時候,壹般是不需要進行納稅的,而要在進行稅務登記,稅務登記到所在地稅務部門辦理。 (壹)、稅務登記稅務登記,也可以稱之為納稅登記,它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程序,同時也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稅收管理的基礎工作。 (二)、新公司辦理稅務登記要求: 1、納稅人自領取工商 營業執照 之日起30日內需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3、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也未經相關部門批準設計,應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的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4、有獨立生產經營權,且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應當自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三)、新公司辦理稅務登記需要準備哪些資料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居民 身份證 、或其他合法證件; 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四)、新公司辦理稅務登記證的流程在全國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後,公民只需填寫壹張表,向壹個窗口提交全套資料,即可辦理工商及稅務登記。 原來由工商部門、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部門核發壹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稅務部門將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該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