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楊秀珠被判犯有貪汙罪和受賄罪。有人說,楊秀珠對安插親信有“偏好”,並以此為她賺錢。楊勝華是否屬於“安插親信”的行列還是未知數。檢方發布的消息說:“楊勝華是楊秀珠貪汙案的涉案人。楊秀珠貪汙案外逃後,楊勝華也逃往國外。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在偵查楊秀珠貪汙案時,發現楊勝華涉嫌貪汙,遂交由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偵查。”
2005年6月5438+10月11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汙罪對楊勝華立案偵查。2011年6月28日,楊勝華回國後向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投案自首。由於案情重大,7月21日,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汙罪、貪汙罪對楊勝華決定逮捕。目前,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正在對此案進行進壹步偵查。
偷梁換柱,轉移國有資產
據《法制日報》2006年報道,浙江省檢察院查明,1999至2003年期間,楊勝華在擔任溫州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溫州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公司資金,先將現代市政基礎設施公司國有股權非法轉讓給自己,然後將現代城建公司90%的國有股權非法轉讓給現代市政基礎設施公司,造成2億元國有資產流失。
鹿城區人民檢察院接手相關線索後立案偵查,查出現代城建公司變更登記中存在國有股權轉讓未經評估、國有產權轉讓未經批準等壹系列違法操作事實。
鑒於楊勝華殺人後潛逃,該院建議市工商局成立專案組,核查非法轉讓國有資產的相關事實,依法履行職責,並註銷原登記,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根據檢方建議,溫州市工商局迅速采取相關措施,依法註銷現代市政基礎設施公司工商登記。2012 3月14日,溫州市檢察院透露,楊勝華因涉嫌貪汙罪、挪用資金罪已被提起公訴。
楊勝華涉嫌侵吞國有資產2700多萬元,挪用資金4300多萬元。挪用的資金大部分借給了前妻胡潔創辦的溫州淩潔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淩潔公司)。
涉嫌侵吞2700多萬國有資產
起訴書稱,1999年6月,楊勝華擔任溫州現代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執行主任。他利用職務之便,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未經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以800萬元虛假出資進行虛構的產權交易,從而取得公司股份。
後來經過工商變更登記,楊勝華以600萬股成為該公司的大股東,占75%的股份。事實上,他在驗資後,抽走了800萬元。
根據相關評估咨詢報告,截至6月1999,溫州現代市政府所有者權益共計8415200元。
2000年8月,楊勝華又如法炮制,讓溫州現代市政府以400萬股、80%的股份入股。
截至2000年8月,溫州現代城建的所有者權益合計5357.438+05438+00000元。
經檢察機關審查,發現楊勝華兩次耍花招,涉嫌侵吞國有公司股權價值2700多萬元。
涉嫌挪用4300多萬元。
楊勝華涉嫌挪用資金達4300多萬元。起訴書指出,這些被挪用的資金大多與溫州淩潔公司有關。
起訴書稱,2000年6月165438+10月至2003年3月期間,楊勝華個人決定將溫州現代城建的資金借給溫州淩潔公司使用,累計金額達3316萬元,後被追回。
據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款項在放貸後的幾年內陸續收回。
2003年4月8日,楊勝華還親自決定將溫州現代城建的資金654.38+00萬元借給溫州淩潔公司,再轉給楊勝華本人用於溫州現代市政府增資。同月28日,贓款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