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購藥報銷如下:
1.購藥報銷:患者持有效證件在藥店購藥可憑醫保卡報銷;
2.自費報銷:患者需先自付醫療費用,並提交有效證明、收據、購藥單據到醫保部門審核。經過審核,可以報銷;
3.網上報銷:患者有自己的醫保賬戶,通過認證完成支付,可在藥店完成網上報銷。
醫保藥店報銷流程如下:
1,參保人攜帶個人身份證、醫保卡、費用發票、用藥清單等相關材料到醫保部門辦理報銷手續;
2、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予以報銷;
3、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藥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醫療保險報銷所需資料如下: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原始收據;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統壹發票原件和電腦打印的應稅商品銷售清單;
7.如果是代辦,需要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綜上所述,單位繳納的醫保,次月住院可以報銷,而個人繳納的醫保,壹般需要繳納半年以上,才能享受報銷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