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和規範印花稅征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制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規定了納稅人應當遵守的規則、稅務機關的執法程序和查處違法行為的措施。其中,細則規定,納稅人應當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並按時更新登記簿。同時,未按規定履行義務的納稅人將被處以罰款,未繳納的稅款將被追繳。細則還針對具體行業和交易方式制定了相關稅收規定,如抵押貸款、轉讓收益權等。至於稅務機關,細則規定,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印花稅征收,並加強稅務檢查和執法,確保印花稅征收的公平、透明和規範。如有可能,稅務機關應先登記後納稅,以方便納稅人繳納印花稅。細則還明確規定,欺詐、偷稅、拒不履行義務等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等經濟和行政處罰。
印花稅的目標是什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印花稅是對在中國境內簽發有價證券、匯票、支票、存單、收據、合同等官方文件和書證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從事證券交易、期貨交易和其他經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具體覆蓋範圍可以參考規定本身。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制定了印花稅征收的具體規定、程序和措施,嚴厲懲處了違法行為。納稅人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如實申報,按時納稅。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印花稅征收,並確保公平、透明、規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納稅人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及時更新登記簿,如實記錄納稅事項和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