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實際,甘肅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甘肅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級別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省直機關招錄公務員職位977個,計劃招錄總人數1.408人,其中省直單位385人,市州1.023人。* *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426個,計劃招聘總人數499人,其中省直單位90人,市州409人。(以發布的工作總結為準)。
二、申請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於1981年3月14至1999年3月14之間),報考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77)。其中,報考法檢法院警察、公安機關警察、森林公安機關警察、司法機關警察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0999年3月1986日至14日期間出生)。
4.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操守。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2017應屆畢業生須有畢業院校證明,政審、考察時提供畢業證原件)。根據《甘肅省關於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公務員報考條件的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有關規定,58個連片特困縣和17個貧困縣基層招錄單位駐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職位資格條件可放寬至中專、高中。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9.根據《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組發[2011]第31號),報考人員不得以回避關系報考該職位。
10.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基層工作經歷並註明年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並達到規定的年限。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軍隊團級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經歷,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離校參加高校畢業生實習實訓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或在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經歷,計算時間為2065438+。應屆畢業生在校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算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從報名之日起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報名之日起計算。首次受聘於基層特定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團體等單位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實習或參加企事業單位項目研究的,從報名之日起計算。自主創業並在工商登記中辦理手續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以靈活就業形式首次就業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靈活就業登記並經審批確認之時起計算。
11.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具有基層服務項目經歷,是指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的四大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服務期內的“服務基層四大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可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12.軍人不能申請。
1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公務員未滿五年的人員、依法不得錄用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根據《甘肅省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實施細則》(甘肅人社廳發214號),在省考試領導小組統壹領導下,省考辦協調監督,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承辦並組織實施,各市州筆試實施單位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筆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1)職位查詢
考生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或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報名指南、報名專業參考目錄和《關於進壹步規範我省公務員考試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程序如下:
1.提交申請。
考生於2065438年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職位,壹律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
網上報名時,報名者應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報名指南等附件。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報考所選崗位的條件,否則後果自負。凡偽造、變造、冒用相關證件、資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或惡意報名幹擾正常報名秩序的,壹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並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期間,省考辦負責回復各市、州、省招考單位的書面政策請求;市州考辦和省招考單位解答報考人員的查詢;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網上報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處負責網上報名技術咨詢。
2.在線資格考試
網上資格審查由職位所在市、州、省招聘單位負責,時間為2065438年3月14日08:00至2065438年3月18:00。
網上資格審查應及時、認真、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或隨意放寬條件,否則後果由相關單位和人員承擔。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考生於3月14日至3月21日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報其他崗位。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報考未通過審核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改報其他職位。3月21日00:00至18: 00期間,報考未經審核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4.檢查註冊號碼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3月4日10:00後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務必牢記,以便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分數。
5.註冊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於3月22日09:00至3月30日16: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或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應聘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2寸證件照壹張(按招聘公告附件“網上報名確認基本步驟”辦理)。根據《關於調整公務員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800 [2013]號),網上報名考試費為150元。未按規定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為保證考試的嚴肅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在報名期間,只有兩類填寫有誤的信息可經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壹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有明顯錯別字的,主要指同音字和近似字;第二,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不涉及出生日期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註冊信息不得變更。申請變更報名信息的,須持身份證原件,填寫《報名信息變更申請表》。省直單位(含垂直管理系統)及直屬單位將報考人員提交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審核修改,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提交市州考辦匯總後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審核修改。截止時間為3月20日16:00之前,逾期不受理。
農村貧困戶和城市低保戶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根據《關於減免殘疾考生報名考試費的通知》(贛人社通[2065 438+05]180號),殘疾人也可以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上述人員在報名確認時只上傳照片,不繳納網費,直接聯系當地考辦辦理減免費用手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請人,享受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申請人,憑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出具的貧困證明和基本信息檔案卡(復印件)由省、市、州錄取,殘疾人憑相關證件(復印件)由省、市、州錄取。其中,省級直屬單位(含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到省考辦辦理減免費用手續,地市級以下單位到當地考辦辦理減免費用手續。
6.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並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於4月15日09: 00至4月22日08: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並妥善保管。必須使用所有後續鏈接,不得丟失。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環節無本人《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
本次考試,筆試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的比例,1: 5。國務院確定我省58個連片貧困縣、17個插花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保衛、司法機關專業性強、人力資源緊缺的特殊職位,經省考試領導小組審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根據《甘肅省關於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公務員考試條件的辦法》(甘人社通[2018]
(壹)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所有答案均為中文。
(二)筆試地點
省直單位(含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考生在省考區(蘭州)參加筆試,市州以下單位考生在當地市州考區參加筆試。考生應根據準考證上註明的考點提前熟悉具體路線,以免耽誤正常筆試。
(三)筆試時間
2065年4月22日438+07
上午:0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 00—16: 30“神輪”
(四)攜帶證件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身份證丟失的考生,到當地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因時間原因確實無法補辦的考生,持本人照片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
(五)凈化筆試環境。
各省市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單位要協同有關部門,進壹步加大筆試環境整治力度,不斷凈化考試環境。大力查處制作假身份證、假戶籍證明騙取考試資格、制售假筆試輔導資料、非法培訓機構組織非法培訓、發送無線電信號進行高科技作弊等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為他人實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將第壹款規定的試題、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用於考試作弊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3.代替他人或者允許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壹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六)同類試卷處理
在評卷過程中,發現同壹科目考生答案相似並經評卷專家組確認,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將給予其該科目(時段)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7)結果查詢
筆試成績於5月中旬在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公布,考生可查詢。
動詞 (verb的縮寫)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應在面試前進行。招聘單位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報名表)、相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職稱證等)進行資格復審。)及考生本人提供的復印件、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項工程”、“民生實事工程”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要嚴格執行《關於進壹步規範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的意見》(贛人社通[2065 438+0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和在職報考者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且報考者相關材料和信息虛假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壹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後符合資格條件的考生,發出面試通知。
第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後,招聘單位將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按照考生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筆試缺考壹次或壹次筆試成績為零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員)。省、市、州考辦分別根據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對國務院58個連片貧困縣、17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機關中專業性較強、人力資源稀缺的特殊崗位,面試比例可適當放寬。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聘計劃或進行崗位合並,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各市州考辦初步進行崗位合並,報省考辦審批,公布全省崗位合並方案。省、市、州考辦分別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或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各市州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面試時間、地點、證件、要求、招聘單位聯系人、電話等事項,各招聘單位通知報考面試的考生按期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壹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後,應當場宣布面試結果,並由考生簽字確認。
七、體質評估
如需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的警察職位,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書之壹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進入上述崗位的面試人員均參加了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省、市、州考辦按考區組織,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暫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組織實施。體能測評***3項,其中壹項不達標,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應隨時關註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或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各市州人力資源局網站發布的相關體能測評通知。
八、確定考試總成績
考生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分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 40%。筆試、面試、期末成績有小數的,保留兩位小數。
九、體檢
根據考生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省、市、州考辦按考區組織體檢。參加體檢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壹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必須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民政部〔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民政部〔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工作規範》。
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標準的,當天安排復檢: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性早搏(經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標準的,當場安排復檢;申請人對當天或當場未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由省、市、州考辦安排申請人到另壹家醫院復檢。省、市、州考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應當自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檢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民警察且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壹律不再復檢。
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則和要求,做到真實有效的身份,認真完成各項體檢項目。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導致體檢結果不準確的,將被拒絕或取消報考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經省、市、州考辦批準後,按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缺席面試或零分且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遞補),遞補只能進行壹次。如果考生放棄體檢,該職位不予遞補。
X.調查
體檢結束後,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考察合格人員。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成立檢查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調查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與當地派出所進行函詢,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與本人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掌握被調查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價,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調查表》,寫出書面調查報告。
考察不合格者,本環節不予遞補。
十壹、公示和聘用審批
省級以上招考單位、市州考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能測評、體檢、政審合格的考生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網上公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舉報。
公示期滿後,招聘單位負責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如果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核實,可以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錄用的人員,試用期為壹年。新錄用人員必須接受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次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試用期後考核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辭退。放棄從業資格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備查。
聘用審批工作應於9月底前完成。
十二。監督和檢查
為確保本次考試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對全省考試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邀請“兩代表壹委員”、考生和家長代表參與關鍵環節的監督,落實考生和人民群眾對考試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要嚴格執行《公務員考試違紀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規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並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發現考試中涉及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廣大考生要警惕非法利益集團組織的各類非法培訓、銷售盜版輔導資料、短信詐騙等行為,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