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是對物質閉環流動型經濟的簡稱,是以物質能量梯次和閉路循環使用為特征,在環境方面表現為汙染低排放,甚至汙染零排放。本質上是壹種生態經濟。中國水網編輯根據中國固廢網論壇上幾位網友的發言,整理了目前國外的壹些循環經濟案例,僅供讀者參考。 目前,國外發展循環經濟的主要模式有:壹是在企業的層面上建立的小循環模式。最著名的是美國的杜邦化學公司。在原料的替代上,該公司尋找到壹種對環境危害最小的原料來控制對環境的汙染,同時他們讓這個車間的廢物到下壹個車間變成它的原料,廢物通過梯形利用越來越少,最終形成“零排放”。 二是在區域的層面上,有丹麥的卡倫堡模式。卡倫堡工業區根據自身的資源情況,把發電廠的熱供給煉油廠和制藥廠,同時解決周圍居民的供熱。發電廠脫硫產生的硫酸鈣是石膏板廠的原料,同時硫酸可以被制成稀硫酸;發電廠用燃煤產生的粉煤灰來鋪設公路,並供給小型的水泥廠。煉油廠的廢水又可以供給發電廠用來冷卻。這樣在發電廠、石膏板廠、煉油廠、制藥廠之間形成了壹種循環關系;企業之間形成了***生,保證了資源的合理利用。 三是在社會層面上,做得比較好的是日本。日本資源有限,所以特別註重資源的再利用,尤其強調建立循環型社會。日本的資源再生系統由3個子系統構成的:廢物回收系統,廢物拆解、利用系統以及無害化處理系統。以瑞士為例,瑞士人口僅700多萬,人均年收入超4.57萬美元。瑞士在廢棄物循環利用方面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為應對自然資源貧乏的國情,瑞士聯邦政府早在上個世紀中葉就已經十分註重通過對各類廢棄資源的回收利用來發展循環經濟。在投資、生產、消費和廢棄物處理的整個過程中,瑞士聯邦政府以實現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發展模式為目標。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廢棄資源回收產業為瑞士國力的增強作出了重大貢獻。瑞士是歐洲最早回收利用塑料制品的國家。自從塑料制品普遍進入瑞士家庭,回收利用這種可再生資源就成了瑞士全社會關註的問題。為此,聯邦政府采取了壹系列配套鼓勵措施。以回收利用廢棄塑料瓶為例,目前,瑞士全國設有1.76萬多個專門負責回收廢棄塑料瓶的中心。國民每年人均送往回收中心各類大小不同塑料瓶達120多個,全國廢棄塑料瓶回收率已超過85%。而歐洲其他國家對塑料瓶的回收率則在25%—45%之間。 瑞士聯邦政府能源局對外宣稱,瑞士之所以能實現如此高的回收率,主要原因是政府明文規定,全國相關企業只有在對自己的塑料瓶達到80%以上的回收率後,才有資格繼續生產或使用塑料瓶作為包裝。瑞士政府則委派環保飲料包裝協會代表環保局收集有關飲料包裝的消費狀況與回收比率等信息。所有銷售塑料瓶包裝飲料的零售商都有義務回收通過其網點銷售出去的塑料瓶,而政府向回收協會授權,可向協會成員征收每個塑料瓶0.04瑞郎(約合人民幣0.25元)的回收費。據瑞士聯邦能源局的統計數據顯示,瑞士85%以上的飲料零售商都是塑料瓶回收協會的成員,通過這個成員網絡收集到的廢棄塑料瓶約占據全國回收總量的93%,而5年前的2003年度這個比率還只有大約78%;統計數據還顯示,這個塑料瓶網絡的範圍在不斷擴大,特別是在城市與鄉間的報紙分發中心和賣報亭、加油站、港口與車站碼頭等流動人口相對集中地區,近期又增設了不少新的收集點。 政府政策支持塑料瓶回收協會,釋放出壹個強有力的信號。生產和零售商可以將回收塑料瓶的責任,托付給這些民間機構。而回收協會也可將獲得的資助專款用於收集、運輸和分揀塑料瓶,以及向公眾提供信息和組織交流活動等的開支。 瑞士多數回收的塑料瓶均在國內自行處理加工。首先將回收到的塑料瓶成批運送到分揀中心。壹般情況下,分別按照塑料的顏色進行分類處理。透明和淺藍色的瓶子將會被碾成碎片,用於生產新的飲料制品,其他深顏色塑料瓶則大多被送往廢料高分子回收公司加工成纖維、膠片或包裝帶等產品。目前瑞士全國***有7個大型塑料回收、分揀、加工中心,其中在毗鄰日內瓦的沃州新建的加工中心每小時塑料瓶處理量可達15萬—17萬個。 除了塑料瓶回收外,廢棄罐頭盒子、各類舊電池、甚至手機都是瑞士工業再循環利用的資源對象。目前,瑞士全國擁有4000多個廢棄罐頭盒回收箱,年回收量在1.7萬—1.9萬噸左右,平均每個居民年回收罐頭盒量大概為3.2公斤。 舊電池回收和再利用技術復雜、耗資巨大,據悉,目前世界上僅有兩家大型舊電池回收處理公司,其中就有壹家落戶瑞士日內瓦市郊。瑞士相關法規規定,居民不得隨意丟棄普通舊電池,更不能任意遺棄汽車蓄電瓶,電池也不能與其他垃圾混合處理。居民必須將廢舊電池投入專門回收箱由物業集中處理。據瑞士聯邦統計局的數據顯示,目前,瑞士全國的廢舊電池回收處理率已達75%以上。政府期望能在近期達到80%左右。舊手機的回收利用則是個新工程。鑒於瑞士700多萬人口中,每年約有150萬—160萬部手機被更新換代,瑞士聯邦政府於2003年成立專門機構,在全國8000多個郵局開展每個舊手機支付5瑞郎—10瑞郎的回收業務。回收的舊手機,集中在日內瓦郊外的專門工廠進行檢測、分揀、拆除等處理程序,取出可利用的零部件進行重新組裝。對於報廢的舊手機,則在科學處理後循環利用。 瑞士對可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成功經驗是多方面的。除了遵循循環經濟國際通用的4R(Reduce—減量、Recover—再生、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環)原則外,瑞士政府還通過立法鼓勵全民回收利用可再生資源。瑞士聯邦政府先後制定了壹系列法律法規來規範發展循環經濟的具體工作,其中包括《提前收取玻璃飲料包裝處理費的規定》、《電池處理費用標準》、《對電子電器產品進行回收的規定》、《特殊垃圾回收與運輸規定》、《水資源保護法》、《環保法》、《水體資源免受汙染和空氣保潔法》等多部法律法規。 此外,瑞士還有許多致力於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民間“回收協會”,並形成了壹個網絡來加強各個回收組織之間的聯系,傳播有關可再生資源分類、回收、處理加工等的最新信息。該類協會以其獨立性和專業性成為瑞士回收體系中的重要組織,起到密切聯系官方機構、零售商乃至普通居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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