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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葛市耕地拆遷補償

長葛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

根據《辦法》相關規定,擬征收集體土地42.3627公頃(含尉氏縣飛地0.3506公頃)。現將征地方案的內容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建設用地項目的名稱和目的

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長葛段)建設用地擬為水利建設用地。

二、收藏的目的

本工程屬於賈魯河幹流新建堤防、加固堤防、疏浚河道、修建橋梁、改建水閘等工程用地。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現征收本項目用地。

三、征地單位和面積

涉及的被征地單位:大洲鎮大古寺村、浮橋村、各莊村、龐莊村、下張村、小河洞村、新魏莊村;董村鎮裏河口村、口王村;顧橋鎮蔡王村、顧橋村、劉力村、史莊村、史莊村、雙流村、西辛莊村、徐王召村;趙村和白前村的老城區;南溪鎮胡斜村、馬屋村、毛莊村、水寨村、童莊村、傑西村、楊店村。

長葛市總征地面積42.3627公頃,其中耕地28.4475公頃(尉氏縣飛地0.1082公頃),園地1.8419公頃,林地10.0724公頃(尉氏縣飛地0.1528公頃)。水利水利設施用地0.7342公頃,其他用地0.4602公頃,建設用地0.2728公頃,未利用地0.1097公頃(尉氏縣飛地0.0836公頃)。

大洲鎮大古寺村集體耕地3.2203公頃,林地1.4496公頃,交通用地0.0069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565公頃,其他用地0.01.57公頃。大洲鎮浮橋村集體耕地0.0431公頃,其他土地0.0042公頃,未利用地0.0099公頃;大洲鎮葛莊村有集體耕地1.1729公頃(尉氏縣飛地0.0814公頃),林地0.0572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0.1943公頃,建設用地0.0951公頃,未利用地0.0007公頃。大洲鎮龐莊村集體耕地4.7321公頃,園地0.5465公頃,林地0.360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0.0093公頃,其他土地0.0150公頃,未利用地0.0102公頃;大洲鎮下張村集體耕地4.6456公頃,運輸費用0.1125公頃;大洲鎮小河洞村集體耕地2.7867公頃,園地0.1643公頃,林地0.9339公頃,交通0.0307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0.3921公頃,建設用地0.0075公頃,未利用地0.0053公頃。大洲鎮新圩莊村集體耕地1.8526公頃,交通用地0.0672公頃,其他用地0.0232公頃。

董村鎮裏河口村集體耕地0.7285公頃,園地0.9523公頃,林地0.7475公頃,交通用地0.0670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0.0580公頃,其他用地0.3517公頃,建設用地0.0430公頃。董村鎮口王村集體耕地0.0877公頃,林地0.0226公頃。

古橋鎮蔡王村集體耕地1.1761公頃,林地0.4719公頃,交通用地0.0097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0.0090公頃,建設用地0.0258公頃。古橋鎮古橋村集體耕地0.6842公頃,園地0.0434公頃,林地0.2460公頃,交通用地0.0026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0.0150公頃,其他用地0.0043公頃,建設用地0.0014公頃。顧橋鎮劉力村集體耕地0.5596公頃,林地0.2602公頃;古橋鎮石莊村集體耕地0.0750公頃,園地0.0982公頃,林地0.5156公頃,交通用地0.0259公頃,其他用地0.0084公頃。古橋鎮石莊村集體耕地0.5805公頃,林地0.7032公頃,交通用地0.0046公頃;古橋鎮雙流村集體耕地1.2230公頃,園地0.0009公頃,林地0.3280公頃,交通用地0.0040公頃。顧橋鎮西辛莊村集體耕地0.8898公頃,林地0.0005438+0公頃;顧橋鎮徐王召村集體耕地1.3034公頃,林地0.5210公頃,交通用地0.0519公頃,其他用地0.0034公頃。

老城區趙村集體耕地0.1782公頃,交通用地0.0095公頃,其他用地0.0250公頃;老城區白前村集體耕地0.2314公頃,林地0.0161公頃,交通用地0.0163公頃,其他用地0.0033公頃。

南溪鎮胡潔村集體耕地0.1860公頃,林地0.9408公頃(尉氏縣飛地0.0048公頃),建設用地0.0735公頃;南溪鎮馬屋村集體耕地0.5394公頃(尉氏縣飛地0.0268公頃),園地0.0363公頃,林地0.9417公頃(尉氏縣飛地0.0187公頃);南溪鎮毛莊村集體耕地0.31.31公頃,林地0.2693公頃;南溪鎮水寨村集體耕地0.3307公頃,林地0.3642公頃,交通用地0.0103公頃(尉氏縣飛地0.0060公頃),其他用地0.0025公頃,未利用地0.0168公頃(尉氏縣飛地0.065438公頃);南溪鎮銅莊村集體耕地0.2529公頃,林地0.1541公頃,交通用地0.0049公頃,建設用地0.0013公頃;南溪鎮傑西村集體林地0.6094公頃(尉氏縣飛地0.1.293公頃),建設用地0.0252公頃,未利用地0.0668公頃(尉氏縣飛地0.0668公頃);南溪鎮楊店村集體耕地0.6547公頃,林地0.1592公頃,其他土地0.0035公頃。

四、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老城區盛達趙村、白前村,地塊編號為4110820201,該地塊綜合地價為1680000元/公頃(含660000元/公頃社保費用)。

大洲鎮大古寺村、浮橋村、葛莊村、龐莊村、下張村、小河東村、新魏莊村;董村鎮口王村、李河口村;古橋鎮蔡王村、徐王召村,地塊編號為4110820301,地塊綜合地價為158400元/公頃(含660000元/公頃社保費用)。

古橋鎮古橋村、劉力村、石莊村、石莊村、雙流村、西辛莊村;南溪鎮胡潔村、馬屋村、毛莊村、水寨村、山莊村、傑西村、楊店村,區號為4110820501,征收區域綜合地價為147萬元/公頃(含66萬元/公頃)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征地價格按照長葛市最高地區價格執行,其余土地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按4110820101的地塊編號,征收地塊綜合地價為1783500元/公頃(含660000元/公頃社保費)。

(2)青苗補償標準

耕地(水澆地)22500元/公頃。《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許昌建設征地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徐崢[2065 438+06]63號)。

(3)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根據文件標準《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許昌建設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徐崢[2016]63號),據實給予補償。

五、征用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貨幣安置

被征地單位應在長葛市人民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的意見》(辦〔2006〕50號)文件規定支付和分配征地補償費。

(B)社會保障安置

根據《河南省人社廳關於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於人社辦[2021]49號),社會保障費用由財政部門直接劃入社保賬戶,具體社會保障措施由社保部門實施。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被征收範圍內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應於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6日持房地產權屬證明材料到長葛市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相應鄉鎮人民政府現場清點登記為準。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請於2022年7月6日前書面反饋至長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大項目辦。聯系人:王,聯系電話:15617213266。公告期滿,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無異議的,市政府將委托老城鎮人民政府、大洲鎮人民政府、東村鎮人民政府、顧橋鎮人民政府、南溪鎮人民政府與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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