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條件
鎮江市區戶籍或長期居住在丹徒新城,32周歲以下,身高170cm以上,裸眼4.8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容貌端正,無重大疾病和傳染病,無殘疾和身體缺陷,無口吃、重聽、色盲,無紋身,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特殊標誌;語言、行為、思維、精神正常,心理測試達到健康的心理狀態,能滿足崗位工作需要;
政治強,品行好,作風好,熱愛公安輔警崗位,有誌於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堅持原則,責任心強,服從領導和指揮,細致自律,嚴守紀律,保守秘密;
個人銀行征信報告中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二。註冊和資格考試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培訓、聘用的程序進行。
報名報名時間:9月26日2021-9月30日9:00-17:00。報名地點:丹徒新城大學園,輔導路3號長山派出所教導員辦公室。報考人員請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個人銀行征信報告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後,報考人員填寫《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提交至報名點。
資格審查。審核考生提供的相關證件。
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照體能測試占40%,面試占60%計算總成績。體能測試分為10 m× 4往返跑、男子1500 m跑、立定跳遠三個項目,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鍛煉標準》的要求執行。體能測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檢測結果將在“生態丹徒”網站公示。
體檢。體檢人員按照1: 1的比例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進行。
政治評論。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對體檢合格人員及其直系親屬的合規表現進行審核。
培訓。對政審合格者,進行為期壹周的基本法律法規、排隊禮儀、職業道德等崗前培訓。將在培訓結束後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雇傭。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者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中止,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丹徒公安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工資和福利
聘期內參照現政府購買的公益性崗位待遇執行。同時按照雙方約定每月支付加班費和考核獎,約800元。
第四,紀律和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必須如實提供真實情況,如有作弊行為,取消報考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壹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13952801698。
招聘紀檢監察電話:85314027
本《簡報》由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長山派出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
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長山派出所
2021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