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至2月31日,在周口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已繳納契稅。住宅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按照實際納稅額的50%給予補貼;住宅面積144平方米以上,補貼為實際納稅額的30%。
二、購房補貼處理流程
(壹)申請材料
1.周口市中心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詳見附件1,可到窗口領取,壹式三份);
2.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契稅完稅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4.購買者身份證(驗原件);
5.申請人銀行卡(借記卡)復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2)處理程序
1.應用
申請人必須是實際的購房者。如果有多個購房者,必須確定其中壹個為申請人和補貼收款人。
申請人在周口市中心下載《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或在住房補貼窗口領取《周口市中心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填寫完所需信息後向窗口提交申請。
2.接受
在窗口中檢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如果資料齊全,進入審批程序;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楚的,應壹次性告知申請人並由申請人補充。
3.同意
經審核認定符合申請條件的,在《周口市中心城區住房補貼申請單》加蓋條形印章後,退回申請人信息原件,審批人簽署意見,進入發放程序;不符合條件的,註明原因並退回申請材料。
4.契稅補貼支付
審批手續完成後,15天內購房補貼發放到位。
三。驗收地點和時間
1.受理地點:周口市行政服務中心壹樓購房補貼窗口。
2.受理時間:工作日9: 00 ~17: 00。
四。其他事項
1.住房補貼資金應當專款專用,支付完畢後剩余資金全部返還財政。
2.購房人申請住房補貼,必須承諾所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騙、隱瞞、弄虛作假等行為,自願承擔壹切法律責任。
3 .未盡事宜,由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協商解決。
特別提醒:申請人須在2023年65438+2月31之前繳納契稅並在65438+10月31之前申請住房補貼,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