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調整成本法
調整成本法是指通過對企業成本的合理調整,抵減收益、減少應稅所得額以減輕企業稅負的節稅方法。成本的調整應根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適當處理,決不能亂攤成本,亂計費用。調整成本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來實現:
1、存貨計價法
2、折舊計算法
3、費用列支法
(二)收入控制法
收入控制法是通過對收入的合理控制,相應的減少所得,減輕或拖延納稅義務以減輕企業稅負的節稅方法。這裏必須明確,收入控制是根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的合理財務技術處理,主要由以下途徑來實現:
1、利用公允的會計方法或準則設定收入時點。如直接收款方式銷貨收入的認定,以實際收到貨款或收到憑證時為準,因而可對取得貨款時間稍加控制,相應影響損益;又如分期付款銷貨收入,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作為收入的實現,也可作適度控制;工程收入實現采用全部完工法等也可以達到遞延收入的效果。
2、利用稅收優惠,控制所得實現時間。如盡量把利潤提前或集中於減免稅期,而把虧損或繳利提早或推遲於征稅期。
3、控制應稅所得額,以合法降低累進稅率條件下的應納稅額。企業可以通過適當的稅務籌劃把收入控制在壹定範圍,避免由於所得級距的忽然爬升,導致稅負驟增。
(三)運用低稅環境進行稅務籌劃
低稅環境是指稅率較低、稅負較輕的區域、行業和產品種類。選擇低稅區包括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技術開發區。低稅區稅收優惠政策之壹是降低稅率,減少納稅環節,優化稅收環境。不僅給企業提供良好的稅收條件,而且為企業創造了稅務籌劃的便利。此外,產業傾斜政策也給企業投資提供了政策選擇和稅務籌劃的機會。例如,我國稅法規定,在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免征所得稅兩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