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深化“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精神,進壹步降低納稅人納稅頻率,減輕納稅人申報負擔,《征求意見稿》取消“1、3、5”等三個納稅期限,增加“半年”納稅期限。
根據征求意見稿,為平穩過渡,本法頒布前已經頒布的稅收政策,確需延續的,可以按照國務院規定,延長至本法施行後五年。
過渡期結束,根據征求意見稿第三十條,國務院可以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特殊優惠政策,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後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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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科研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全額返還。
本報訊(記者張勤)為鼓勵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促進科技進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再次發布退稅政策,中國將在明年年底前繼續全額退還國內R&D機構和國外R&D中心采購的國產設備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R&D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最新公告,適用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稅政策的境內R&D機構和境外R&D中心包括:
科技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在科技體制改革過程中轉制為企業、進入企業的主要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機構。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企業技術中心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和科技部批準。
科技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含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科技部批準的國務院部委所屬從事科學研究的各類科研院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技主管部門批準的本級政府所屬從事科學研究的各類科研院所。
科技部會同民政部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民政部門批準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批準了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技術類)。
實施高等教育的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學歷的高等學校。
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科研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和學校。
據悉,公告執行期為今年1至2020年2月1,境內R&D機構和境外R&D中心取得退稅資格當月1起執行。
公告還指出,經批準的境內R&D機構和境外R&D中心如有重大涉稅違法和失信行為,不得享受退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