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需要簽訂過戶合同確立買賣關系,然後網上簽約,再攜帶購房合同、房屋相關產權證等資料,到房產交易處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領取收據,繳納稅款,繳納房產過戶稅費後,完成房產過戶。
轉讓房產證需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賣方: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夫妻雙方(或其他* * *業主)壹方蓋章、結婚證原件、未婚證明(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2.買家:身份證原件壹份,戶口本原件壹份,私章壹枚(方章)。
因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立、合並、判決等原因導致房地產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變更後申請轉移登記。
房產證過戶註意事項:
了解當地戶籍政策
因為不同地區對房子的戶籍政策不壹樣,購房者買二手房後需要過戶,如果買房後發現自己的房子不能落戶,對購房者來說是很大的損失,尤其是在壹些大城市,因為買房後不能遷入戶口。為了避免房子過戶後他們的戶口會遷過去的情況,壹定要了解清楚當地的戶籍政策。
核實房屋產權
購房者在辦理過戶前要對房屋的產權情況了解清楚,因為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因產權問題引發的糾紛很多,比如房屋所有人拒絕過戶,或者房屋抵押出租等。如果二手房存在這些情況,買房人要和賣房人壹起解決這些問題,確保沒有任何產權糾紛的情況下再買二手房。
房屋設備清單
因為二手房在出租前都是經過裝修和布置的,所以很多房主在賣房的時候也會贈送壹些家具和家電。買家在簽合同的時候要把這些家具家電寫進合同裏,然後過戶的時候就方便按照合同去查,尤其是設備的品牌和型號能不能用。
水電交接
購房者在轉讓二手房時,不僅要關心房屋的產權,還要了解房屋的水、電等各方面情況,進行房屋轉讓。買賣雙方都需要到水、電等公司的營業網點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同時買家也要了解原業主是否有欠款。如果有欠費,需要原車主補交費用,再辦理過戶手續。
結清二手房余款
在二手房交易中,購房者可以預留壹部分尾款作為保證金,待房屋過戶、交易全部完成後再支付這部分房款。房款結清時,買方可以要求原業主出具收據,註明房款已全部結清,避免原業主事後要求買方支付尾款。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根據2021 1生效的《民法典》第210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房產過戶有哪些手續?2
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前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和資料:
1,土地登記(劃撥)申請;
2.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3、房地產轉讓須提供產權證書復印件;
4.轉讓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通訊地址、聯系電話;
5、行政企事業單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必須提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6、改變原批準用途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須提供國土資源規劃部門的批準文件;
7.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項目開工許可證復印件(房地產轉讓除外)。分割轉讓的,需提交規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重新規劃的規劃文件或轉讓土地的規劃要求;
8、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或贈與書交換協議,屬於人民法院決定拍賣、變賣土地使用權轉讓清償債務的,必須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拍賣委托書和拍賣確認書;
9.提交具有評估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評估報告和市規劃國土資源局的確認函。
2.房屋過戶有哪些手續?
1.簽合同。
房地產買賣、交換、贈與或者清償的,轉讓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
2.轉讓申請。
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簽訂轉讓合同或者合資、合作、兼並、合並合同等法律文件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轉讓。
3.價格申報。
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買賣、交換、贈與或者債務清償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和當事人合法證明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申請,如實申報轉讓房地產的交易價格。
4.轉讓申請。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轉讓人轉讓申請之日起05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對不符合規定條件或者程序的,作出不予轉讓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轉讓人。
5.繳納稅費。
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變更登記。
符合過戶條件的,由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將過戶文件移交房地產管理機構,由房地產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7.去拿搜查令。
辦理上述手續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過戶單,雙方憑過戶單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將於15完成不動產權利變更登記並制作不動產權證書。
房產過戶有哪些手續?3房地產權利轉移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1)如果是個人,提供身份證明:大陸人提供身份證;沒有身份證的,可以提供有效的軍人身份證、中國護照等身份證明;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可提供戶口本;香港、澳門人員須提供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或來往內地通行證。
(2)內地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登記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境外(含港澳)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經公證或見證的註冊證明。
(3)境內機構或其他群眾團體提供政府批準的批準或登記證明,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國家機關應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證明。
(4)單位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身份證明;個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身份證明。
(5)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監護人關系證明和監護人的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屬證書。
4.房地產權利轉移證明:
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贈與,或房地產繼承證書,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或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等。
5.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提供以下信息:
(1)單位改造福利房的,提供市(區)房改部門批文、房改分戶表、安居房房價審核表。
(2)夫妻離婚涉及房產分割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記載房產分割內容的生效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單獨申請的,除已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外,還需提供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房地產為政策性住房的,提供市(區)房改部門的變更批文和清單。
(3)如* *部分不動產約定歸個人所有,或個人不動產約定歸* * *所有,或股份由* * *變更申請轉移登記的,應提供不動產權利變更協議。
(4)因政策原因退房的,由市(區)房管局房改部門同意退房,並提供分戶清單和退房協議。
(5)拆遷補償,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六)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或者權利人自行委托拍賣的,應當提供委托拍賣合同和拍賣成交確認書。
(7)已建成建築改建為既有建築的,應當提供已建成建築改建為既有建築的申請書。
(8)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供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9)房地產為* * *所有的,提供* * *有人同意轉讓的書面意見。
(10)行政劃撥或減免的土地,應提供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繳納土地價款的證明。
(11)非法人企業或者組織轉讓房地產的,應當提供產權部門對轉讓的批準文件。
(12)企業被收購、兼並的,應提供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3)國有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劃撥,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4)企事業單位註銷的,提供主管企業或當地政府的批文;企業清算的,應當提供清算報告和成立清算組或者管理人的文件。
(15)定增購買股份的,應提供股份購買協議和評估報告,並提供國有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16)人民法院強制移送的,單方申請提供執行協助通知書;生效法律文書未明確轉讓登記價格的,應當提供確定登記價格的證明材料,但經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確認權利的生效法律文書除外。
6、符合《關於進壹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規定購房條件的家庭,需提供:
(1)家庭成員申報表。
(2)已婚、離異、未成年的,提供家庭成員戶口簿和(二代)身份證;已婚人員應提供結婚證;離婚人員應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3)18周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未婚居民,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4)非本市戶籍居民,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最近在本市1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7、涉稅證明材料
(1)二手房轉讓的,提供存量房交易征稅情況說明。
(2)符合契稅減免條件的,提供地方稅務局《房地產交易契稅減免申報表》。符合免征個人所得稅條件的,提供地方稅務局房地產交易免征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其他稅收減免的,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相關批復。
(4)其他涉稅證明材料。
在稅務部門納稅的,提供完稅證明,不需要以上材料。
8.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