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壹縣(市)的,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第二,如果分支機構辦理了稅務登記,是獨立的增值稅納稅人,應單獨申報繳納增值稅。
辦公室和分公司有什麽區別?
1,概念不同
辦公地點在營業執照經營地址之外,對經營項目和經營場所沒有固定要求。該辦公室是壹個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組織。它沒有企業性質,壹切都要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發票和收款。辦公室只是壹個協調的角色。
分公司是客戶在中國大陸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其他業務領域設立的分支機構。它不需要申請營業執照。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法律和經濟上的獨立性。它只是總公司的壹個子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和財產,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其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2.納稅方式不同。
從企業所得稅的角度來說,由於辦事處不能從事經營活動,沒有經營收入,沒有利潤,所以沒有應納稅所得額,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可以由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也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後集中繳納。
由總機構匯總繳納的,由總機構所在地國家稅務局出具企業所得稅已在總機構匯總繳納的證明,分支機構憑此證明到當地國家稅務局辦理相關手續。
3.操作能力
根據工商法律法規的要求,有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必須采取分支機構的形式,無經營活動的可以設立辦事處。工商登記方面,辦事處和分公司都屬於公司的分支機構,需要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從分公司職能來看,辦事處只能協調銷售,不能運營。分支機構可以與客戶簽訂合同,開具發票,全面開展業務,這是兩個分支機構最重要的區別。
總公司和分公司如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