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創設初期,中國政府對租界內的行政、司法有幹預權,並保留有租界內的領土主權。1845年《上海租地章程》寫明:“租界內土地為永租而非賣絕。”但隨著帝國主義對中國侵略的加深,侵略者巧取豪奪,使帝國主義在租界的地位日益鞏固,租界的範圍,不斷擴大。相反,中國在租界內保留的權利逐漸被侵奪,以至削除。如上海英租界,1845年面積為55.8公頃。英商擅自在租界外面修築連接租界的馬路。隨後,他們又在馬路兩側強占土地,建造房屋。1848年英駐滬領事阿禮國,借“青浦事件”(青浦事件,1848年三月,三個英國傳教士違反規定,到青浦散發布道書,與當地看守糧船的水手發生爭執,動手毆打,上海英國領事,得到美、法、比國領事支持,要中國“懲兇”,並以停關稅、封鎖運糧船相威脅。清政府屈辱地懲辦了水手,撤換了上海道臺。洋人更加囂張。 強迫新任上海臺道麟桂,重新修訂租地章程,承認既成事實,將租界面積擴展到188公頃。1853年春,太平軍占領南京,上海形勢岌岌可危。英、法、美三國領事商定組織義勇隊,保護租界。9月,小刀會攻占上海。英、法、美三國領事於次年7月會商,成立工部局。工部局是帝國主義在“租界”的殖民政府,下設警備、工務、財政稅務、交通、學務、公用、衛生、宣傳等十幾個委員會。此後,上海道臺通知各國領事,請其報告租界內受雇於洋商的華人情況。而外國領事聲稱如道臺欲拘捕租界內華人,可開示姓名及所犯罪狀,由領事查明其人是否受雇於洋商,拒絕提供租界內受雇於洋商的華人情況。中國的司法權開始在租界內喪失。1864年,上海道在租界設立“會審公廨”。案件由中方官員主審,西方官員會審。後來,外國侵略者千方百計地控制這個司法機關。辛亥革命爆發,中國法官逃跑,外國領事出面維持會審公廨,工部局出錢聘請中國人充當審判官,司法權全部落入帝國主義之手。1860年,太平軍攻克蘇杭,避居上海租界內的中國人達30萬,到1862年猛增到50多萬。上海道臺致函英領事,請其助查租界華人數目,以便向他們征收稅款,遭到拒絕。相反,工部局卻可以命令租界內的華人向他們納稅。中國對租界內華人的證稅權被帝國主義無理剝奪了。
隨著中國在租界內各項主權的喪失,租界實際上成了帝國主義的變相殖民地。正如毛澤東同誌所說,租界內“實行了完全獨立於中國的行政系統和法律制度以外的另外壹套統治制度,即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制度”。⑥英國駐上海領事阿禮國曾以壹個殖民主義者的口吻,毫不隱諱地說:上梅租界,“是壹個獨立自主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