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5年6月4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自2014,10年6月6日起,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同時,決定統壹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標準,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將告別“免繳費”時代。
變化
發壹張社會保障卡。
這次國務院明確,全國同步實施養老金“並軌”,機關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所有依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單位)、編制內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也就是俗稱的“體制內人員”,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些人及其所在單位都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吃的是“財政飯”。改革將改變這種狀況:今後這些人參照企業等城鎮職工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變為社會化養老。
支付
個人職業年金需要繳納工資的4%。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將領取: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
計算:
月薪5000,妳要交600。
小明是公務員,除了津貼和補貼,每月工資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後還有養老金。改革後,小明每個月要交400元養老保險。
職業年金,個人繳納工資的4%。這樣小明要交200元,加上400元,基本養老保險,還有600元。這筆錢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將進入小明的個人養老金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退休後按月發放。
接收
2014 10 1是重點。
改革從2014,10,1開始實施,所以10,1成為領取養老金的關鍵點。
6月前退休1。
繼續按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支付基礎養老金,同時執行基礎養老金調整辦法。
10,10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到15。
退休後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以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滿1年發放1%。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金額除以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65438年10月1前參加工作,1年10月1後退休,累計繳費年限15。
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按照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放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
10月1日1後退休,累計個人繳費年限不足15。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若幹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妳可以選擇按規定交壹些錢,然後享受養老金;或者直接轉入壹個養老保險體系,拿到更低的養老金。
註: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有兩個:壹是將其改革前無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未來退休時根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給予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二是設定壹定期限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對養老金待遇計發的新舊辦法進行比較,確保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
處理
退休拿多少和職稱沒關系。
長期以來,壹些機關事業單位經常出現退休前突然晉升職級和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
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是按照職工最後壹個月的工資壹起發放的,隨著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調整而調整。改革後,養老金標準將根據本人歷年繳費多少和繳費年限長短計算。這意味著,即使小明退休前沒有升職,他也可能因為繳費年限長而比老板拿到更多的養老金。這也是壹個重大變化,有利於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
另外,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實行全國統壹的工資制度。由於工資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按基本工資分配的養老金相當於企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但加上按政府補貼和績效工資發放的退休津貼,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是高於企業基本養老金的。如今,這個因素已經不存在了。
更重要的是,同齡退休的人,月數壹樣,所以交的越多,待遇水平越高;對於同壹個個人賬戶有積累的人,退休越晚,計劃繳費的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所以待遇水平越高——這意味著“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
這些改革要點不容忽視——
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儲存額僅用於職工養老,不允許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壹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征利息稅。
被保險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退休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仍按國家統壹規定支付退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關系轉移:
參保人員在同壹統籌範圍內的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跨統籌範圍或在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之間流動。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隨之轉移,基金按照改革後的12%之和轉移。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
轉移後,計算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融資機制:
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要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資金保障。
口譯
職業年金是不是強制的,很難說。
對於《決定》的出臺,吉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蔡向東表示,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方式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相同。區別主要體現在職業年金上。《決定》中明確,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蔡向東認為,這裏不能把“應該”理解為“必須”的“強制”。因此,職業年金能否強制推行,具體的實施辦法還是要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以後怎麽制定。
蔡向東表示,其實除了強制性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之外,還有針對企業職工的企業年金制度,但這壹制度對企業來說並不是強制性的,而是由企業根據自身的經濟效益和人才發展戰略來決定是否實施以及實施的規模。2012年末,全國有5.47萬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國家工商總局網站顯示,截至2013年3月末,全國共有13748800家企業,這說明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比例不到全部企業的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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