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認為,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能更好的起到扶貧均富的作用,讓低收入者能少繳稅,從而提高生活質量,對高收入者也能起到監督作用。
從古至今,偷稅漏稅的個案層出不窮,更諷刺的是,這些偷稅漏稅之輩往往大部分屬於高收入者。因為低收入者所需繳納的個稅不高,無所謂偷或逃那點錢,而高收入者則需要繳納高額的稅款,從而有了偷稅漏稅的動機。
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工資少於3500的人群則不需要稅務機構的監管,將從大局上把稅務機構監管重點轉移至高收入人群,從而能更好的監管高收入人群的繳稅行為是否合法,繳納數目是否準確。
反方:個稅改革弊大於利,會導致部分人群的生活質量降低
部分人群認為,個稅起征點的提高弊大於利,會導致部分人群生活質量降低,致使部分人群工作積極性降低。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在部分城市,非本地戶口的務工人員在個稅繳納時長不足5年者,將無法申請購買房產以及車輛。
撇開車輛不說,在現在這個社會中,房產所代表的含義很多人都心裏有數,而無法繳納個稅,將會降低很多家庭的生活質量有所下降。
同時,也有部分人認為,個稅起征點提高,最直接的影響是會使國家的稅收明顯下降,稅收下降則會導致政府在建設現代化社會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從而導致我國現代化進程減慢。
結語
無論個稅點高至多少又或者低至如何,都僅僅只是治標不治本。沒有人會認為多繳納多少錢而變窮,也不會有人因為少繳納而變富,最根本的還是需要國家的宏觀調控,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當下貧富不均的情況,只有盡量將貧富不均的現象降至最低,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升,人民富裕了,個稅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