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繳納的稅費=租金收入乘以4%。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繳納的稅費=(租金收入-800元)*20%。
2、出租房屋為住房,且稅率為5%的,應繳納的稅費=租金收入*1.5%。
3、出租房屋為住房,且稅率為1.5%的,應繳納的稅費=(租金收入-800元)*1.5%。
4、出租房屋為非住房,且稅率為5%的,應繳納的稅費=租金收入*5%。
5、出租房屋為非住房,且稅率為1.5%的,應繳納的稅費=(租金收入-800元)*1.5%。
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明: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收入證明:需要提供個人的收入證明,例如工資條、勞動合同、經營收入證明、股息紅利證明等。
3、稅務登記證明:如果個人已經辦理了稅務登記,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明。
4、扣繳憑證:如果個人的所得已經被單位或其他機構扣繳了個人所得稅,需要提供相應的扣繳憑證。
5、其他相關證明:如果個人有其他的收入來源或者需要享受稅收減免政策,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例如房屋租賃收入證明、教育支出證明等。
綜上所述,不同的納稅人所需要準備的資料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資料準備以當地稅務部門的要求為準。同時,為了避免漏報或者錯報所得,個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之前,建議仔細了解相關的稅務政策以及納稅申報流程,如果有任何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詢稅務機構或者專業人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