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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打開壹份公司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我們的生活中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通過法律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那麽相關合同怎麽寫呢?以下是我收集的三份個人公司合同樣本(選擇了6份)。歡迎閱讀收藏。

三人簽訂公司合同1合夥人:A(姓名)_ _ _,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X號。

合夥人:B(姓名)_ _ _,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X號。

合夥人:丙(姓名)_ _ _,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X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壹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共同經營X(項目名稱),總投資X萬元,其中甲方出資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丙方出資X萬元,各占總投資的x%、x%、x%。

第二條合夥企業依法成立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為十年。確需延長期限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企業三個合夥人* * *共同經營,* * *共同勞動,* * *承擔風險,* * *盈虧。

企業盈余按投資比例分配。

公司債務按照出資比例承擔。任何壹方清償債務後,另壹方應按比例在十天內向另壹方清償其應負擔的份額。

第五條其他人可以加入公司,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手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夥企業終止:

(壹)合夥期限屆滿;

(2)三個合夥人協商壹致;

(三)合夥業務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法規。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壹式X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_ _ _ _ _ _ _ _ _ _ _

3人開公司合同2甲方: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 * *經營發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壹條合夥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資金管理的優勢和發廊消費市場需要的綜合服務的壹些空白來經營壹家發廊,讓合夥人通過合法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營業場所:

合夥發廊的名稱是: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為: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是專業美發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企業的期限為_ _ _ _ _ _ _ _ _ _年

第五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1.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丙方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應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之前繳足

3.本合夥企業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 * *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關系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在協議終止當日或合夥人約定的時間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和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開展對外業務,簽訂合同;合作項目的整體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采購常用商品;支付合夥企業的債務;工資1000元加公司業績的5%,這是管理規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和利潤的可觀,年底發放獎金,獎金的多少由合夥人根據收入狀況和個人貢獻大小協商決定。

3.收益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和應繳納的稅款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余,這是合夥分配的重點,將根據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優先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按照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出資的準入、退出和轉讓

(1)職業

1.新合夥人的加入必須得到所有合夥人的批準;

2.新合夥人應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出。

經營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壹)退出合夥協議的原因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3)有法律原因導致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的。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辭職。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夥人當然退夥:

(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個人喪失償付能力;

(4)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上述情況下的提款生效日為實際提款日。

合夥人:A(姓名)

合夥人:B(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三個人簽署公司合同。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於年月日和年月日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壹條合夥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讓合夥人通過合法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的名稱和合夥項目

合夥組織的名稱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從_ _ _ _ _ _ _ _ _ _開始。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分配

各合夥人在合夥組織中的財產份額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五條工資、剩余分配和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企業經營期間,各合夥人的工資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隨著合夥關系的深入和利潤的可觀,年底發放獎金,獎金的多少由合夥人會議根據收入狀況和個人貢獻決定。

2.收益分配:不包括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應付稅款等的收入。是凈利潤,即合夥企業創收盈余,是合夥企業分配的重點,將根據各合夥人所持有的合夥企業財產份額按比例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優先償還。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的,按照各合夥人所持有的合夥企業財產份額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退夥和出資轉讓:

(1)退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可以決議撤換合夥人:

1.個人破產;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的;

4.執行合夥事務有不當行為的;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9條的規定。

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的名人。被除名的名人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的名人退出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出合夥企業後,視為放棄其在合夥組織中的財產份額,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的利潤和盈余分配。其他合夥人將自動擁有財產份額,但不能免除對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將合夥人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方的,該第三方視同新員工。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在修改合夥協議後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股東不得私自自動動用店鋪營業額。

合作夥伴A: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合作夥伴B: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合作夥伴C: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人開公司合同4人協議合夥人:

名稱:

身份證號碼:

名稱:

身份證號碼:

名稱:

身份證號碼:

* * *合作方為三方,合作方同意* * *共同投資經營酒店。合夥人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壹、合夥企業的經營項目、酒店住宿和經營地址:

二、酒店經營目的:

* * *以經營、獲取滿意利潤為目的;

三。合作期限:

從xx年到xx年,***xx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大寫,xx)各合夥人出資金額為xx。(合夥人的資金可以分成兩小份。壹方出資的,提供出資人姓名和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和經營方式。)

名稱:

身份證號碼:

名稱:

身份證號碼:

名稱:

身份證號碼:

2.本合夥企業的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 * *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或追償。

3.設立投資存取款賬戶,作為每筆支出和收益的* * *賬戶,設立合夥人手機短信服務。

五、與談判經理的合夥* * *關系。

管理層必須盡忠職守,負責任地管理酒店。按時交賬,付款,盈利,按出資比例分紅。由於合夥人是五個共同擔保人,並且取得了農村信用社的信用貸款,所以管理人必須按時償還利息。

六、合夥人* * *風險,* *負盈虧。

1.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紅利;

2.在經營過程中,還清貸款後每月現金分紅;

3.如果各合夥人的利潤不足以在貸款期限屆滿前壹個月還清貸款,各合夥人應以自己的名義還清剩余的貸款;

4、不得影響他人的信譽或未來發展。

7.合夥企業負責人的事務。

1.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要進行日常管理,采購管理,存貨管理,財務賬目管理等。

2.月度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督,月度會計簽字後生效。

3.每天每月都要明確客戶數量。

4.每個月末,合夥人要核對經理的賬目,簽字後生效。

八。合夥人的義務

1.有* *根據合夥協議維護合夥企業財產;

2.* * *分擔合夥企業的經營虧損債務;

3.合夥人* * *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退出;

2.如果要退出,折舊和升值雙方同意,剩下的兩方只能通過返還股份的方式退出;

3.不要在合夥不利時退出;

4.淡季不退(每年165438+10月、65438+2月、65438+10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處理;

6.未經合夥人同意退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7.退夥後,按照目前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X.合夥企業退出清算。

1.合夥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應為合夥人。清算失敗的,由申請清算的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後如有剩余資金,按本協議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出現虧損,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XI。爭議解決方法

經協商,合夥人可同意修改本協議或補充本協議未盡事宜。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沖突,以補充修改為準,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夥協議自合夥企業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姓名和簽名: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三個人簽署公司合同。五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年月日(鄉、村)街號。

合夥人:乙方(姓名)_ _ _ _ _ _ _,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基本情況)。

合夥人:C(姓名)_ _ _ _ _ _ _,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基本情況)。

甲、乙、丙三方願意共同經營_ _ _ _ _ _(項目名稱),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元,乙方出資人民幣元,丙方出資人民幣元,分別占投資總額的%和%。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壹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1.合作夥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其他合作夥伴的排列順序與上述相同)

2.各合夥人的出資應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之前繳足

3.本合夥企業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 * *自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關系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屆時退還。

第二條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 _ _ _ _ _ _)為基數,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優先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_ _ _ _ _ _ _)為基數,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出資的準入、退出和轉讓

1.職業:①本合同需要認可;(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落實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夥:①有正當理由才可以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出;(3)退夥應提前(_ _ _ _ _ _ _)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協商);(四)退夥後,按照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如何出資,均以貨幣結算;⑤未經承包方同意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出資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果轉讓的是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則第三人視為合夥人,否則轉讓人視為合夥人。

4.三人合作的餐廳,除了每個人的開銷,餐廳的正常開銷都是三個人分攤的(包括房租、辦公設備、稅費等。),且業務操作互不幹擾。

5.合夥企業應當在年度終了後計算本企業每壹會計年度的利潤,所獲得的利潤應當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

第四條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其他合夥人的權利為1。(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是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其職權是:①辦理對外業務,簽訂合同;(二)合夥企業的日常管理;③購買常用商品;人員工資。④ (_ _ _ _ _ _ _ _ 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企業的管理;

(二)聽取合夥企業負責人的業務發展情況匯報;

(三)檢查合夥企業的賬簿和經營情況;

(4) * * *決定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

第5條禁止的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其經營所得利潤屬於合夥企業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賠償損失。

2.禁止合夥人從事與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加入其他合夥企業。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簽訂合同。

5.禁止合作夥伴在消費後以合作夥伴的名義進行賒賬和嚴重打折。

6.禁止合夥人從事任何有損餐廳利益的活動或行為。

7.合夥人違反上述條款的,應當按照合夥企業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勸阻不聽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關系可能因下列原因之壹而終止:

(1)無力經營,餐館虧本;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三)合夥目的已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

(四)合夥企業違法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決定解散。

2.合夥企業終止後的事項:

①立即選舉(清算人),並邀請(_ _ _ _ _ _ _ _ _)中間人(或公證人)參與清算;

(2)清算後有盈余的,按照收集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的物品可以固定價格出售給合夥人或第三方,價格參與分配;

(三)清算後有損失的,無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財產清償,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本著有利於合夥企業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

第十壹條本合同正本壹式份,雙方各執壹份。

合作夥伴:

合作夥伴:

合作夥伴: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人開公司合同6名合夥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身份證號碼:

鑒於甲、乙、丙三方同意* * *出資簽訂本協議,各方壹致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為三名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範本。

第壹條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和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按照有關規定組成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所有合夥人以該名稱從事經營活動。

3.營業地: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營業地所在地,除非有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的預期目的;

(2)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提前終止合同。

4.經營範圍;所有合作夥伴* * *都從事各種商業活動,例如。

第二條貢獻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元,合計出資人民幣元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上出資為合夥人的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收益分配外,不得就其出資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給本協議雙方以外的任何人。

4.合夥人退夥時,應當根據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以及退夥人是否履行了收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返還實物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出方出售返還財產時,本協議各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條剩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壹會計年度的營業總收入扣除成本後的凈利潤,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 _ _%提取預提基金。

2.本協議各方均有權參與收益分配。

3.合作夥伴可以在發布分配計劃後和實施分配計劃前審查分配計劃和帳戶。對分配方案有異議的,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決定。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應當有全體合夥人參加。有爭議的,由半數以上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夥企業事務範圍內,每個合夥人(或合夥企業負責人)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開展業務,全體合夥人對每個合夥人(或合夥企業負責人)在業務範圍內的活動負責。

3.合夥人處理合夥企業事務要像處理自己的事情壹樣謹慎。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報酬應當在內部工作合同中約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經營主體索要回扣。

5.合夥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會計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對合夥債務進行分組。合夥人收到債務履行通知後,應在_ _ _ _日內將各自份額支付給主管會計的合夥人。

2.新合夥人應當按照批準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或不分配)清償其入夥前的合夥債務;退夥人退夥時,應當承擔清償已有的合夥債務的義務,無論債務到期與否。

第六條準入和退出

1.新合夥人的接納須經本協議各方壹致同意。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除下列情況外,合夥人不得宣布退夥:

(1)本協議第壹條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二)合夥企業連續虧損_ _ _ _個月;或者使用以下規定: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退夥前壹個月,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傳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照本協議第七條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關系的終止

1.無論合夥企業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當立即向全體合夥人公告資產。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二)清償拖欠的工資;

(三)返還出資;

(四)盈余分配。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後生效。

2.經協商壹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補充未盡事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名:

丙方簽字: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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