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個體戶,不需要註冊資金,稅收壹般是固定稅制,也就是每月壹定的營業額,不管是否達到,都要交壹樣的稅。如果正規發票超過了設定的稅額,稅務局就會提高稅額。此外,工商局還會征收工商管理費。如果客戶群體是普通個人,很少需要發票,註冊個體戶就夠了。註冊壹家公司,至少需要註冊3萬元。稅收是審核征收的,如銷售沒有發票,稅收可以零申報。如果客戶群體是公司,當然是選擇註冊公司。有了註冊資本,客戶跟妳打交道會更放心。報名程序其實也差不多。如果想長期發展,不如註冊公司。因為個體戶有很多限制,相當於以後轉型到普通公司,同樣的事情做了兩次。這個要考慮到妳後期的操作。如果註冊個體工商戶,可能稅收等方面會少壹些,但是註冊的公司會投入很多。相對來說,要交的費用更多。個人和公司各有利弊,在不同時期會對創業者產生不同的影響。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繳的資本總額或者實收資本總額;(三)發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繳的資本總額或者實收資本總額;(三)發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