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相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言的。
發票在整個社會經濟活動中,特別是在稅收征管及財務管理中起的作用越來越大。發票的作用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
1、發票是記錄經營活動的壹種原始證明。發票是記錄各種經營活動實際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經營活動中有關當事人憑以收付款的原始憑證。由於發票上載明的經濟事項較為完整,既有經濟業務活動的內容,又有填制單位印章,經辦人簽章,監制機關、自軌號碼等內容,因此,發票具有法律證明的效力。
2、發票是加強財務會計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3、發票是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工具。發票具有證明的作用,在壹定條件下兼有合同的性質。
4、發票是加強部門和行業管理的重要手段。稅務機關運用發票的特殊功能,在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投機倒把、實行某類商品專營、加強行業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發票的種類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專業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領購使用;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專業發票是壹種特殊種類的發票,但不套印發票監制章。每種發票的用途是不壹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