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
380元
。
二、投保時間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是集中投保期。被保險人應在集中投保期間繳納費用。交了保險之後,
自己
2023年6月5438+10月1日至2023年2月31日,城鄉居民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集中投保期結束後,
動態調整貧困人口、孤兒、城鄉居民、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監測對象(不穩定脫貧戶、邊緣貧困人口和突發重度困難戶)、政策性貧困人員、返貧貧困人口、壹、二級殘疾人、當年出生的新生兒和職工醫保中斷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3個月以內的人員,可按集中參保期繳費標準參保,不設待遇等待期。
其他人員可按集中參保期的繳費標準參保,並設
3個月的治療等待期。
三、參加保險的方式
各旗區稅務機關按照職責征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依托金三社保費征繳系統開通多種繳費渠道,進壹步簡化業務流程,確保參保群眾能夠通行
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務、支付寶市民中心、蒙古運通辦公、稅務手機
“在線”支付,如電子稅務局的APP和WEB終端,
通過稅務實體大廳、合作銀行櫃臺(建設銀行、光大銀行等。)、建設銀行的裕農通、催收單位的客戶端和社區(村組)雲。
POS卡支付終端等“線下”支付。
四、相關人繳納保險。
1.具有本市戶籍的貧困人口、孤兒、壹、二級殘疾人(含動調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旗區政府全額資助。
2.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鄉居民、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監測對象(不穩定脫貧戶、邊緣貧困戶、突發嚴重困難戶)、政策性貧困人員、返貧貧困人口(含動態調整人員),實行“先繳後補”的繳費模式,參保人員按個人繳費標準足額繳納個人繳費,各旗區按每人330元給予補助。
3.當年出生的新生兒按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進壹步落實新生兒保險政策的通知》(鄂醫發[2021]5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按照《鄂爾多斯市“壹事壹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推進新生兒出生“壹事壹議”全流程網上辦理的通知》(鄂政務發〔2022〕7號)要求,全面做好新生兒保險工作。
4 .在校(在園)學生自行繳納的保險,由學校(幼兒園)做好參保動員和信息統計,不再集中收繳。
5 .具有多重身份的參保人員,按高者資助的原則。各旗區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工作職責,負責參保人員身份的核實和參保補貼的落實。涉及參保人員身份動態調整的,各旗區相關職能部門應及時通知醫保部門,落實參保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