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章實際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個人私章,可以與公司章壹起使用,代表了公司的意願與權益。
公司需要辦理的印章類型如下:
1、公章:代表公司對外簽章,比如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及公務使用,其作用象征企業的認可。
2、法人章:是人名章的壹種,壹般用於銀行預留印鑒或者代替法人簽名。有些地區需要備案,使用規則類似於公章,也就是有法律效力。
3、財務專用章:又稱財務印鑒章。 出具財務報表、銀行業務(支票、收據、銀行的借據、電匯等)、稅務部門相關業務以及稅務購發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印章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名章。
本辦法所稱公章是指國家權力、黨政機關、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和各議事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的法定名稱章和冠以法定名稱的合同、財務、稅務、發票等業務專用章。
本辦法所稱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名章是指國家權力、黨政、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和各議事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的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