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退稅處理
1.實際收到的增值稅退稅計入其他收入或營業外收入,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收入/營業外收入
2.月末結賬,結轉損益,賬務處理如下:
借方:其他收入/營業外收入
貸款:本年利潤
3.同時結轉未分配利潤,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_未分配利潤
二、平銷返利的增值稅處理
(A)什麽是單位銷售回扣
平銷返利是指生產企業以等於或高於商業企業的經銷價格將商品銷售給商業企業,商業企業以等於或低於進價銷售,生產企業通過返還利潤彌補商業企業的購銷差價損失。
(2)統壹退稅增值稅的處理
(1)賣家的返利計入物品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商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與貨物銷售量掛鉤(如按壹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類返還收入,應按照扁平銷售退稅行為的有關規定,抵扣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
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外購貨物增值稅率)×外購貨物增值稅率。
(2)退稅的增值稅發票規定
1.供應商開具紅字發票:供應商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供應商抵扣銷項稅,商業企業抵扣進項稅。
2.賣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商業企業開具普通發票,商業企業抵扣進項稅,但供應商不得抵扣銷項稅。(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各種收入,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三,政府補貼對增值稅的處理
什麽是政府補貼?
財政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或者非貨幣性資產。主要有四種形式,即財政撥款、財政貼息、退稅(增值稅出口退稅除外)和無償調撥非貨幣性資產。
(2)政府補助的增值稅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貨物、勞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當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在其他情況下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十九條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應當扣繳的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未履行扣繳義務的,由收入發生地的納稅人繳納。納稅人未依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從其在中國境內的其他所得項目支付人的應納稅額中追繳其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