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首次購買90平米以下住房交1%;90-140m2按65438+房價的0.5%支付;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的3%繳納;
2.增值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足五年按房價的5.5%繳納;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五年免交,不滿五年按房價的1%交;
4.所得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足五年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與現值之差的20%繳納。(房屋原值壹般按最後壹次契稅計算);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建築建築面積6元/m2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7.房屋鑒定費;支付評估金額的0.5%。
辦理房屋過戶所需文件如下:
1,男女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
2、內部購房發票或二手房購買相關稅單;
3、房屋所有權證及其復印件、房屋使用狀況;
4、水電費結算憑證或對賬單;
5、供暖費和其他物業費結算證明或對賬單;
6.贈與合同的公證書及復印件;
7.房屋買賣協議;
8.律師公證書、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9.其他簽字蓋章的材料和證明。
轉移程序:
1,實地考察。買受人應當實地查看房屋,查驗產權證、土地證、產權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真實性;
2.簽署銷售合同。核實房屋情況,買賣雙方可以簽訂買賣合同,註意交易細節,避免責任劃分不清的問題;
3.辦理貸款手續。買受人需要辦理貸款手續的,應當準備好相應的貸款材料,也可以要求出賣人準備好房產證等材料壹起辦理房屋貸款手續;
4.處理交易轉移。買賣雙方憑相關證件原件親自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壹般需要壹周時間。辦理交易過戶時,買方需要向賣方支付首付款,買賣雙方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
5.轉讓土地證。買方需要準備新的產權證、舊的土地證、二手房買賣合同、買方身份證原件等證件,到相關部門辦理土地證過戶;
6.房屋檢查。手續辦妥後,買受人要求出賣人遷出戶口所在地,並要求出賣人繳納驗房期間的水、電、氣、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電話等費用。簽完《房產交接確認書》並支付房屋尾款後,交易結束。
綜上所述,如果出售的房產是非住宅房產,無論什麽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在征稅的過程中,地稅局還必須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差額。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
(三)房地產權屬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登記原因的證明文件和房地產權屬證書;
(四)房產界線、空間界線、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包括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