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登記表應逐行填寫,應分房產證和房屋類型類型(詳見填表說明第1項),壹個證壹種類型填寫壹張表。
2、沒有房產證的也要填報,有房產證的納稅人請附上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3.、打﹡號的項目為必須填報的項目。
4、若所填房產日後發生增減變動的,應按規定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重新填報本表,在備註欄註明變更項目和變更時間,並報專管員修改基本納稅事項認定信息。
二、填表說明
1、房屋類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填寫:自用、出租、承租(支付租金)、承租(無償使用)。根據財稅〔2009〕128號文件第壹條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若對方已自行繳納房產稅的,必須提供對方已繳稅證明資料(如產權證復印件、房屋固定資產賬頁復印件、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等)。
2、﹡房屋原值;填寫按現行房產稅有關規定應計入財務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的房屋(含單獨核算的與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屬設備設施)原價及地價(根據財稅〔2010〕121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對賬簿中記載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按規定經稅務機關調整的,填寫稅務機關評定後的價值。
3、年應納稅額:自用房產應納稅額:填寫按自用房產原值×70%×1.2%計算的應納稅額;出租房產應納稅額:填寫按年租金額×12%計算的應納稅額。
4、房屋所處稅務區縣局名稱:填寫昆明市轄區內的區縣級地上稅務機關名稱。
5、年租金:單位或個人每年支付的房屋租金;年租金收入:單位或個人每年取得的房屋租金。
6、房屋坐落地類型:根據房屋產權證書的相應項目填寫,填寫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7、出租人名稱、證件號碼:出租人為個人的,填寫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租人為單位的,填寫該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
8、房屋用途;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選擇填寫:01-居住用房;02-賓館、飯店、辦公寫字樓及綜合樓;03-商業經營用房;04-廠房;99-其他用房。
9、房屋結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01-框架結構;02-剪力墻結構;03-框架剪力墻結構;04-排架結構;05-磚混結構;06-鋼結構;07-磚木結構;08-其他結構。
10、房屋來源:應選擇填寫:01-自建;02-購入;03-股東投入;04-上級劃撥;05-捐贈;06-租賃;07-借入;08-其他。
11、備註:填寫此表中不能填寫或者需要說明的事項,並附相關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