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和契稅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壹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壹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2、繳納方式不同:
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內交納。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房屋公***維修基金查詢方法有哪些?
1、房屋公***維修基金查詢方法:網上查詢,也可以去當地住房公積金處查詢。業主有權對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查詢,開戶銀行應當每月向業主委員會發送維修基金賬戶對賬單,每年向全體業主發送維修基金分戶對賬單。
2、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可以向開戶銀行查詢其賬戶或者分戶賬的情況、業主委員會向開戶銀行查詢其賬戶情況的,需提供業主委員會的證明和賬號。
3、業主向開戶銀行櫃面查詢其分戶賬情況的、需提供業主代碼和地址、開戶銀行應當免費提供電話或櫃面等形式的賬戶查詢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