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種形式是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對於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其需要將分公司的營業收入、成本以及各種費用提交給總公司,由總公司對於分公司的稅務進行匯算,並由總公司統壹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也意味著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不需要填寫納稅申報表,而分公司的稅務情況,由總公司進行核算並統壹繳納。
第二種形式是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如果分公司與總公司不在同壹個公司,我國企業繳納地稅的時候,需要遵守屬地的原則,即公司向當地稅務主管部門繳納地稅。因此,如果總公司與分公司不在同壹個地區,那麽分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需要獨立申報。在這種情況下,分公司需要采用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方式。所謂的獨立核算,就是指分公司新建壹個財稅系統。當然,雖然分公司新建財稅系統,但是分公司畢竟不具備獨立法人的資格,因此在稅務管理以及財務管理的過程中,需要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具有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在繳納所得稅的時候,壹般與總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是分開的。因此,分公司在繳納企業所得稅之前,需要開設單獨的賬戶。在開設單獨納稅賬戶的時候,需要註意到壹些問題:第壹要通過多種方式,了解分公司稅務登記需要的資料,並且根據了解的情況準備資料,這是公司順利通過稅務審核的基礎。第二要認真填寫稅務登記表,在填寫稅務登記表的時候,工作人員要始終保持著嚴肅的工作作風,這樣才能夠使得稅務登記表通過審核。
當然,對於分公司來講,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時候,也可以對於自身的稅務進行籌劃。通過稅務籌劃,能夠降低企業所得稅納稅的額度,這對於分公司的資本積累幫助很大。而分公司要想提升自身的稅務籌劃的質量,首先要了解稅務籌劃基本知識。因為唯有企業了解稅務籌劃的基本知識,才能夠促使企業實現高質量的稅務籌劃的目標,所以分公司財務管理人員強化對於稅務籌劃專業知識的了解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