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處理個人獨資企業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個人獨資企業進行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辦理個人獨資企業的流程如下:
(1)在銀行開立資金賬戶,支付開戶費用;
(2)到工商局登記營業執照,繳納工商登記費、公司名稱預備案費等。-取得營業執照;
(3)領取營業執照後,到標準計量局辦理企業代碼證並繳納代碼證費——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
(4)憑營業執照、代碼證到工商或公安局指定的地點刻制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
(5)憑營業執照、代碼證和證件,去銀行開壹個基本賬戶,交開戶費,買壹些支票、匯票等結算單據——取得開戶許可證;
(6)持上述證件及基本開戶證明,到國稅、地稅辦理稅務登記,繳納稅務登記費並繳納發票刻制專用章——取得國稅、地稅登記證;
申請設立時提交的文件:
(壹)投資人簽署的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書;
(二)投資者的身份證明;
(三)企業住所證明;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成立條件:
(1)投資人是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三)投資者申報的出資額;
(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五)必要的從業人員。
二、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戶的區別
1.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公民。
2.個體工商戶和企業最明顯的區別就在於從業人員的數量。個體工商戶包括經營者在內的從業人數最多為8人,而企業對從業人數沒有限制。
3.企業需要有固定的門面或地址,個體工商戶不需要。
4.個體工商戶不能設立分支機構,而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即分公司,分公司可以設立在與總部相同的登記機關轄區內,也可以不同。
5.個體戶只能以家庭成員形式變更經營者名稱,且必須是家庭成員。企業可以通過工商變更變更投資人或法人名稱。
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不能變更為法人,個體工商戶只有經營者。個體工商戶要變更經營者,必須重新辦理登記。如果個體戶在家庭成員經營的成分下,可以變更經營者名稱。
三。個人獨資企業年檢和企業所得稅
主要檢查個人獨資企業使用的名稱、經營場所是否與核準的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壹致;是否按照批準的業務範圍和方式從事業務;投資者的名稱、地址、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是否發生變化;
是否增加或減少分支機構;是否變更登記事項,是否有出租、塗改、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行為及其他應當審查的事項。提交的年檢報告及相關材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才可以申請。它要求投資人是自然人,有合法的企業名稱,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額,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有必要的從業人員。另外,個人獨資企業需要進行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