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個稅 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擬定,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若是沒有達到5000元,則不用繳納。 1、 工資 範圍在5000元以下的,不需要繳納 個人所得稅 。 2、工資範圍在5001元-8000元的,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範圍在8001元-17000元的,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範圍在17001元-30000元的,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範圍在30001元-40000元的,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範圍在40001元-60000元的,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範圍在60001元-85000元的,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超過85000元,沒有上限,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法律客觀:個人所得稅(IndividualIncome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壹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壹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均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實施,中國內地個稅免征額調至3500元。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為“按家庭征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準備。(壹)納稅人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具體分為下列2種情況: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指由於戶籍、家庭和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期滿1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2.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又不居住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征稅項目、稅率和計稅方法個人所得稅的征稅項目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等。1.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個人因任職、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和其他所得。在壹般情況下,工資、薪金所得以納稅人當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除下列項目金額以後的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壹)》所得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基本扣除額3500元;(2)個人按照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3)單位、個人分別按照規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4)規定標準以內的公務用車和通訊補貼。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壹)(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註: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減除費用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其他規定扣除項目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在計算其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除了可以按月減除費用3500元和其他規定項目以外,國家還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匯率變化等因素確定附加減除費用。目前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為每月1300元,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是: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附加減除費用(1300元)-其他規定扣除項目附加減除費用的適用範圍包括: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國人;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國專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受雇,取得工資、薪金的個人;遠洋運輸船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和華僑也參照這壹辦法計算納稅。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應納稅所得額和《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所列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註: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壹確定為42000元/年(3500元/月)。3.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3500元/月)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前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計算應納所得稅稅額。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稅方法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按照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稅額。5.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稅方法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按照20%的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稅額。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計稅方法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主要免稅和減稅項目1、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3)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5)保險賠款;(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7)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