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根據相關規定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壹月壹日起至十二月三十壹日止。
納稅人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申報無征稅、補稅、退稅、抵稅具體流程如下:
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紙質《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申報)》;
2、納稅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寫申報表壹式兩份;
3、納稅人直接將申報表、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4、納稅人留存壹份申報表備查。
如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沒有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年度終了後年度納稅申報時,納稅人還需要辦理征稅、補稅事宜,具體流程如下:
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紙質《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申報)》;
2、納稅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寫申報表壹式兩份;
3、納稅人直接將申報表、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4、納稅人執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繳款書繳納稅款;
5、納稅人留存壹份申報表備查。
如果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多繳個人所得稅,年度終了後年度納稅申報時,納稅人可選擇申請當期退稅或是申請多繳稅金留作下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抵減,具體流程如下:
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紙質《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申報)》;
2、納稅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寫申報表壹式兩份;
3、納稅人提交相關資料給主管稅務機關;
4、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作退稅或抵稅處理,納稅人執稅務機關退回申報表備查或下期抵稅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