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APP開放個人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功能啦!您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入首頁的“常用業務”——“收入納稅明細查詢”模塊,查詢了解自己在全國範圍內的申報所屬期為2019年起的個人所得稅已申報收入情況,並可就不實申報信息進行異議申訴處理。
目前個人所得稅APP“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功能可查詢的收入類型包括綜合所得四個項目:工資、薪金所得,具體包括正常工資薪金、外籍人員正常工資薪金、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外籍人員數月獎金、內退壹次性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壹次性補償金、個人股權激勵收入、年金領取、提前退休壹次性補貼、央企負責人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金;勞務報酬所得,具體包括壹般勞務報酬所得、保險營銷員傭金收入、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其他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您可以根據需要勾選對應的所得類型進行查詢,查詢結果將會按時間順序為您展示,點擊對應記錄還可查看到所得項目、申報日期及稅款所屬期、收入及應補(退)稅額等計稅詳情、扣繳義務人信息、主管稅務機關等內容哦!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