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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申報系統操作流程

前言說明

為保障妳更好的理解個稅申報流程,本文部分內容摘自「個人所得稅」官方APP、國家稅務總局網。

政策介紹

居民個人將全年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計並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補稅。(內容來自「個人所得稅」官方APP)

年度匯算的主體

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詳情可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文末附相關鏈接)

年度匯算的計算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詳情可見官方《公告》)

辦理時間

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方式

自行辦理。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

註意: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詳情可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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