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流程:
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1份和《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
2、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3、稅務登記證收費標準:稅務登記證費用10元。
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流程:
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聯合辦證2份)和《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聯合辦證需提供2份);
2、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3、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填寫完整後提交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4、稅務機關承諾時限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