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發票抵稅什麽意思
公司發票抵稅是指生產或經營中用於成本的開支項目抵扣經營收入(或增值)。
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成本是不含稅的完全成本(價稅分離),如果沒有取得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下,成本肯定要高(進項增值稅無法和銷項增值稅抵扣)。有了壹般納稅人資格,取得的增值稅發票進項可以抵扣。留抵稅是指作為壹般納稅人,當月購進貨物多,進項稅也就多,庫存商品也就多,如果當期進項大於銷項,就會出現留抵稅金,同時也會有相應多的庫存商品。
《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壹)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想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什麽意思
增值稅有銷項稅和進項稅之分,進貨時的增值稅叫進項稅,銷售時的增值稅叫銷項稅。期末匯總計算應交稅金時,當銷項稅大於進項稅時,就需交稅,而銷項稅小於進項稅時,就不交稅,其中未抵扣完的進項稅可以留到下期繼續抵扣。這些納稅人在銷項稅額中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繼續抵扣的進項稅額就叫’留抵稅款’。增值稅留抵稅額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形成的增值稅進銷不匹配造成的未能抵扣的增值稅稅額,在未來實現銷售時可以抵減增值稅銷項的稅額。現在由於政策的變化試行增值稅留抵退稅的範圍非常明確,即國家重點鼓勵的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內,將部分符合條件的企業以及電網企業納入留抵退稅試點範圍,對其在壹定時期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壹次性予以退還,以減輕這些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企業擴大投資,實現技術裝備升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三、房貸抵個稅什麽意思?
所謂房貸抵,就是把工資先扣去房貸利息,再來繳稅。這樣算下來每個月要扣除的個稅就會減少。根據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壹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四、取得XX者開具的免稅發票可以抵稅嗎
符合規定的“農產品收購票、農產品銷售票”可以抵扣壹、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壹《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票或者銷售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買價,是指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價款和按照規定繳納的煙葉稅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文相關規定為加強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管理,經國務院批準,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納入試點範圍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實施核定扣除辦法1、投入產出法: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2、成本法: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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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壹)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