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於各地政府機關、稅務機關等部門對公司分立所適用的政策和標準存在差異,公司分立前,分立公司所在地區的財務、開發、法律等部門對當地稅務、國土、發改、商務等部門關於公司分立所適用的政策和標準及其他要求應進行充分的調查和了解,對在分立過程中所涉及的財務、稅務、開發及手續辦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問題進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和論證,並出具專門的分析調研報告,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確保公司分立的實操性和可行性,避免公司分立中存在的各種風險。
2、根據相關規定,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分立的,股東各方必須按照合同、章程規定繳清出資,提供合作條件且已實際開始生產、經營,對外商投資企業公司分立前,各地區公司應落實資金,辦理分立公司註冊資本金的繳納及驗資手續,確保該外商投資企業具備公司分立條件。
3、制作公司分立的文件資料
(1)清理分立公司的各項合同及經營業務,對合同及工程造價等進行結算和清算,對相關物業的面積進行測算及劃分,為編制公司的資產清單及債權債務處理方案做好基礎工作;
(2)編制分立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完成分立所需的賬務和稅務處理;
(3)編制公司的債權債務清單及其處理方案;
(4)擬定公司分立協議、章程、董事會決議等法律文件:
分立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分立協議各方擬定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分
立後企業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分立形式;分立協議各方對擬分立企業財產的分割方案;分立協議各方對擬分立企業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職工安置辦法;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式;其他。
4、綜合分立公司情況出具分立操作方案和分立節點及流程,報合生集團審批。
5、根據所分立公司的債權債務情況,提前做好債權債務人的協調溝通工作,盡量取得債權債務人的同意。
6、組織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分立進行審計:進行審計時,應確定公司分立的基準日,在審計報告中應明確分立公司的資產分配方案和債權債務承擔方案。
7、辦理國稅、地稅的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