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殘疾人減稅如下:
1、企業所得稅百分之100加計扣除,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百分之100加計扣除;
2、殘保金減免,聘用殘疾人達到所在省政府規定比例的,免繳殘疾人保證金;
3、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
4、增值稅即征即退,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殘疾等級鑒定流程如下:
1、申請鑒定:殘疾人或其家屬需向當地縣級以上的殘疾人聯合會或民政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填寫鑒定申請表;
2、鑒定機構審批:鑒定機構收到申請後,會對申請人進行初步審核,並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安排到指定的醫院或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3、鑒定評估:專業醫生或專業鑒定人員會對被鑒定人進行綜合身體和智力測試,包括身體殘疾、智力水平、精神狀況等方面的評估;
4、鑒定結果:鑒定機構會根據評估的結果,對申請人進行殘疾等級的判定,並出具鑒定證明;
5、復議機制:若申請人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可以向鑒定機構提出復議申請。
綜上所述,殘疾證件的有效期壹般為10年,在期限快要到的時候要到殘疾委員會申請重新更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