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準名稱:在確定公司類型、名稱、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註冊方可在工商局網站或網上提交名稱核驗申請。
2.提交材料:網上預審通過後,按預定時間向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工商局對材料進行審核。批準後,您將收到批準設立註冊的通知。
3.領取營業執照:攜帶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身份證原件等。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4.刻字:持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字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下列公司的登記:
(壹)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和該公司投資設立並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資公司;
(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公司;
(四)其他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公司。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
(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並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註冊自然人設立的公司;
(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公司;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