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註銷前應進行清算,債權人可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2、成立清算組,統壹清算企業的財產和負債;
3、按照清算順序進行清償;
4、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及稅款後,剩余財產依照股東出資比例或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註銷的其他應付款處理:
1、核實賬面余額:對賬面上的其他應付款進行核實,確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2、債權人通知:在公司註銷前,應通知所有債權人,告知公司註銷的情況和結清債務的意圖;
3、債務清償:對已確認的其他應付款項進行清償,包括支付現金、轉讓資產等方式;
4、法律程序:如果存在爭議或債權人無法聯系,可能需要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
5、余額處理:在清償完所有確認的其他應付款項後,對剩余的余額進行處理,可能包括轉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或者分配給股東等;
6、賬務處理:在完成上述步驟後,需要對賬務進行相應的調整,確保所有的其他應付款項都已經得到妥善處理;
7、註銷登記:在所有債務清償完畢且賬務處理結束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公司註銷登記手續。
綜上所述,公司註銷時的其他應付款沖平需遵循清算程序,包括向法院申報債權、成立清算組、依照清算順序清償債務,並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保費用、法定補償金及稅款後,將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或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