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序號1~168號的考生,參加2017年2月25日面試,於2月24日15:00報到,參加資格復審並抽簽。
序號169~332號的考生,參加2017年2月26日面試,於2月25日15:00報到,參加資格復審並抽簽。
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河南省稅務幹部學校,教學樓壹樓教室(具體地點詳見附件3)。
(二)資格復審應攜帶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原件,(2)公***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3)大專及以上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4)身份證原件,(5)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計算機、黨員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6)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同壹底版,提前用圓珠筆在背面寫上姓名);
(7)除以上材料外,考生還需按照身份不同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含學生成績單),如學校放假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壹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待業人員,提供待業證明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並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以上材料均須原件,資格復審後退還考生。
(三)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2017年2月25日、26日***兩天,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開始面試。按照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於面試當日8:00~8:30進入指定候考室入闈封閉,8:30以後考生不得入場;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於面試當日12:30~13:00進入指定候考室入闈封閉,13:00以後考生不得入場。
面試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河南省稅務幹部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