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購買(申領)現金支票:
1、公司法人:攜帶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到開戶行的對公業務櫃臺,填壹張購買支票的申購單,加蓋財務章、法人章,即可購買;
2、個體戶:用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個體戶主的身份證到銀行直接開戶後,就可以辦理支票。辦理程序如上,另外如果是收款,只要有個人存折,開轉賬支票到個人名下的存折就可以了。
什麽是支票?
支票(Cheque)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同樣支票制度也適用匯票的有關規定,所以,我們只介紹針對支票不同於匯票的特殊規定。支票的特征表現在:其壹,支票是委付證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較特殊,必須是有支票存款業務資格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二,我國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無承兌制度。
支票記載事項包括:
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非法定記載事項。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兩項絕對記載事項可以通過出票人以授權補記的方式記載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註意未補記前不得使用。
支票有什麽特點?
支票的特點:
1 、使用方便,手續簡便、靈活;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可以背書轉讓,但用於支取現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支票申辦:
1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並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
2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人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3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信,並存入壹定的資金。
綜上所述,公司購買現金支票需帶上在銀行預留的印鑒到銀行櫃臺,填寫壹式三聯的票據購買委托書,蓋上印章。簽發流程:
出票:客戶根據本單位的情況,簽發現金支票,加蓋預留銀行印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第八十二條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並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信,並存入壹定的資金。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名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第八十三條
支票可以支取現金,也可以轉賬,用於轉賬時,應當在支票正面註明。
支票中專門用於支取現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
支票中專門用於轉賬的,可以另行制作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得支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