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守 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壹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2、刺史 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壹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現在的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3、京兆尹 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市長。
4、太尉 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 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相當於現在的衛戍區司令員。
6、廷尉 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法院院長。
7、史部尚書 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現在的人事部長。
8、光祿大夫 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現在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9、中書令 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現在的“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 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於現在的行政院長。
11、車騎大將軍 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現在的元帥軍銜。
12、行軍總管 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現在的前沿總指揮。
13、都察院禦史 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現在的監察部長。
14、知府 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現在的省長(或省轄市長)。
15、知州 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16、知縣 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現在的縣長。
17、通判 府之副職。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18、兵馬指揮 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推官 掌刑名,贊計典。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20、都事 掌出納文移。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21、給事中 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於現在的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22、經歷 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現在的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行人 供差遣出使。相當於現在的外交部工作人員。
24、典寶 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現在的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25、縣丞 協助縣令治理壹縣之事。相當於現在的副縣長。
26、主薄 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現在的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27、檢校 代理官職。相當於現在的秘書級。
28、教授 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現在的省教育廳長。
29、教諭 縣掌教學。相當於現在的縣教育局長。
30、訓導 掌協助同級學官教育所屬生員。相當於現在的教育廳局副職。
31、稅課大使 掌縣稅務事務。相當於現在的稅務局長。
32、吏目 州之屬官,掌刑獄及官屬事務。相當於現在的市政府副處級幹部。
33、總鎮 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相當於現在的大軍區司令員。
34、參將 鎮守地方的統兵官,分守各路。相當於現在的大軍區所屬各軍軍長。
35、遊擊 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相當於現在的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36、都司 位遊擊之下,掌防汛軍政。相當於現在的負責防汛工作的團職幹部。
37、州同 州之佐官。相當於現在的副市長。
38、巡檢 掌地方治安之官。相當於現在的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工作。
39、侍郎 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相當於現在的中央警衛局官員,(有朋友提出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
40、典籍官 掌官府書錄圖籍事務。相當於現在的國家圖書館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