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股權轉讓日與股權協議生效日相同嗎?不可以,協議壹般是簽字蓋章後生效,當然也可以附加生效條件。股權轉讓日壹般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股權交割日,或指工商變更登記完成之日。
問題3:股權轉讓基準日是什麽意思?基準日期是用來確定交易權益價值的日期。因為公司的經營在股權交易過程中是不斷變化的,所以需要確定壹個基準日作為評估股權交易價值的日期。
問題4:股權轉讓的收入和納稅時間如何確認?壹般來說,股權轉讓的所得稅繳納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企業持有的股權轉讓涉及的所得稅繳納,壹類是個人持有的股權轉讓涉及的所得稅繳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因此,企業在收到股權轉讓款後應提前納稅,並在年底進行清算和匯繳。
個人持有的股權轉讓涉及的所得稅繳納主要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具體來說:
第二章股權轉讓收入的確認
第七條
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及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第八條
轉讓方取得的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各種款項,包括違約金、賠償金等各種名義的貨幣、資產、權益,應當並入股權轉讓收入。
第九條
根據合同約定,納稅人滿足約定條件後的後續收入,應當視為股權轉讓所得。
第十條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則確定。
第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壹)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二)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或者未按照稅務機關責令的期限申報納稅的;
(三)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絕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相關信息;
(四)其他應當核實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益低於該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其中,被投資企業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未出售的不動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申報的股權轉讓收益低於該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
(二)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取得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
(三)股權轉讓申報收入低於同壹股東或同壹企業其他股東在相同或類似條件下的股權轉讓申報收入;
(四)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同行業同等或類似條件下的企業;
(五)不合理無償轉讓股權或股份;
(六)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合理:
(1)能出示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生產經營因國家政策調整受到較大影響,導致股權低價轉讓;
(2)將股權繼承或轉讓給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方負有直接贍養或扶養義務的贍養人或扶養人;
(三)相關法律、* *文件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可轉讓股份的內部轉讓,並附有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真實的相關資料;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第十四條
主管稅務機關依次按照以下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1)凈資產驗證法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每股凈資產或者對應於股權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未出售的不動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20%以上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凈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考上壹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2)類比法
......& gt& gt
問題五:股權轉讓日期如何確定?等相關股東大會決定後,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日期就夠了!
問題6:股權轉讓日和股權轉讓基準日的設定不就是股權定價的壹個基準嗎?之後規定收益給新股東,所以利潤合並報表壹定是630。
問題7:如何評估基準日後的股東權益?在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股份(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股份轉讓”)應當符合持續經營時間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行人應當持續經營三年以上,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首次公開發行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壹條第(壹)項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2.1條規定,申請其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依法設立並已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大量轉股轉為股份空間有限公司的,存續期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基於騰達對上述持續經營時間持續快速計算的考慮,為盡快實現IPO或轉新三板,國內企業通常采用整體變更設立的方式,將企業類型由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在通過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過程中,需要設定某壹日期作為股改和審計的基準日,由會計師對企業截至基準日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審計(本文不考慮資產評估問題),以確定轉股後的資產凈值。實踐中經常會遇到,股改基準日確定後,企業因各種原因需要轉讓股份(不涉及實際控制人變更)。問題在於股權轉讓能否在股改基準日之後進行或者股權轉讓後是否需要調整股改基準日。對於股權轉讓發生在股改基準日之後不進行調整的做法,專業機構意見不壹。
結合現有案例,由於認識不壹致,有以下三種處理方式:
第壹種處理方法:股權轉讓發生在原股改基準日之後的,股改基準日調整為股權轉讓後的時間。這是最常見也是最安全的方式。
第二種處理方法:股權轉讓是在股改基準日前不久甚至在股改基準日進行的。忠實益達股改基準日為2005年3月31日。2005年3月30日和2005年3月31日分別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並辦理了股權變更手續。
第三種處理方式:股權轉讓在股改基準日之後進行,股改基準日不調整。比如:
問題8:股權轉讓的時間要求沒錯,但建議妳結合自己公司的情況,咨詢專業機構...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代理協議、新老股民身份證。...
問題9:審計基準日之後,如何確定股權轉讓的發起人?
甲:兩種都可以。法律不禁止的情況下自由是可能的,部門規章或法律法規也沒有明確規定,所以是可能的。但需要註意的是,增資或股份轉讓不應導致實際控制人、重要董事、主營業務等發生變化。,或者其他觸及上市紅線的變化。同時要註意手續要齊全,股東決議、驗資、定價等。都有。
實踐中也有很多案例,如億緯鋰能、世易達、深圳怡亞通等。所有權益變動都發生在基準日期之後和成立日期之前。
第二,
公司法上說“成立後1年內不得變更”,所以股權轉讓首先要符合這個要求;然後,不禁止增資。同樣的,不要碰上壹段提到的紅線。
案例如東興證券,2008年股改,11的8月增資擴股,12的5月申報。
第三,
經舉報,根據10年保修培訓,除非判決、繼承等法律事務導致,否則不要動。
而且這個時候增資擴股就需要第壹次審核了。同時,引入新股東原則上要在撤回材料,重新內部決策後申報(實際操作中,除非是銀行,比如杭州銀行,2009年引入私募達到資本充足率,不要這麽做。但是,也需要提前向會議匯報。
問題10:股權轉讓的公允價值如何確定?確定公允價值的壹般方式是聘請資產評估公司對公司整體資產進行評估,得出公司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然後按照比例計算出轉讓股權的公允價值。比如公司總資產評估價654.38+0萬,負債50萬,所有者權益50萬,5%股份公允價值25000元。
股權轉讓的交易價格是殺價還錢,主要看雙方協商,類似於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註意到當地稅務部門有文件規定,公司變更稅務登記時要審核公司股權轉讓價格。原則上要求股權轉讓價格不得低於轉讓股份的公允價值,否則應按公允價值代扣代繳轉讓股份股東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