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權轉讓需要多長時間?時間因地而異。股權變更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國稅、地稅都會發生變化。有其他專項審批的,應當變更或者備案。壹般情況下,工商局提交資料變更後7個工作日出證(珠海、深圳最快1個工作日)和3個工作日(最快1個工作日),國稅、地稅屆時即可開具。所以最慢的時候是10個工作日。2.沒有工商變更的股權轉讓是否有效?根據《民法典》(2021 1 1起施行)第502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從其規定。”據此,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合同成立,雙方之間的股權轉讓發生法律效力,無需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登記。因此,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的股份轉讓,可以直接適用《合同法》第三十壹條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雖然要求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應當申請變更登記,但從該條規定分析,不能得出以股權變更工商登記為準的結論。“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新股東的身份證明。”可見,變更登記是以“股東變更”為基礎的,股東變更顯然是以股權轉讓為基礎的。沒有股權的股東是不存在的。未按時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只是責令限期辦理或罰款,但不能否定新股東(受讓方)享有的股權。事實上,股東變更登記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公司實施的壹項工商行政管理行為。它只具有確認股權轉讓的功能,並不決定股權轉讓是否生效。新《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進壹步證明,股權轉讓的效力取決於是否進行了工商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綜上所述,工商變更登記不影響股權轉讓的效力。股權轉讓需要多長時間的問題如上所述。從上面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知道,在所有材料準備好並提交給相關部門的情況下,辦理相關事宜需要十個工作日,準備相關材料應該還需要壹段時間,所以如果涉及到重要事項,建議提前準備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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