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廣東省政府決定廢止的政府規章目錄

廣東省政府決定廢止的政府規章目錄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121號)

經2007年12月2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屆130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廢止《廣東省消防重點保衛單位管理暫行規定》等72項政府規章(目錄附後),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 黃華華

二○○八年壹月十四日

廣東省政府決定廢止的政府規章目錄

序號

   名 稱

 發布、修訂日期及

 文號      說 明

    1

廣東省消防重點保衛

單位管理暫行規定

1983年12月9日粵

府〔1983〕271號

發布,1997年12月

31日省政府令第33

號修訂

主要內容與1998年4月29日全國人

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

***和國消防法》、1998年9月30日

公安部發布的《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和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發布的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

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壹致。2

廣東省安置盲聾啞殘

人員就業暫行規定

1984年3月23日粵

府〔1984〕58號發

布已執行2007年2月25日國務院公布

的《殘疾人就業條例》。

3

廣東省農村缺水地區

食用水工程建設管理

暫行規定1985年8月2日粵府

辦〔1985〕125號

發布已執行2006年5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

委、水利部發布的《農村飲水安全

項目建設管理辦法》。4

廣東省木材市場管理

暫行辦法

1986年4月4日粵府

〔1986〕45號發布

,1997年12月31日

省政府令第33號修

訂主要內容不適應當前管理實際。

5

廣東省進出口貨物起

運點、裝卸點管理補

充規定1986年7月25日粵

府〔1986〕107號

發布主要內容不適應當前管理實際。

6

廣東省國營企業招用

工人實施細則

1986年9月27日粵

府〔1986〕134號

發布

制定依據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公

布的《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

》已廢止,且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

前管理實際。7

廣東省鄉(鎮)財政

管理實施辦法

1986年12月25日粵

府〔1986〕163號

發布

制定依據財政部發布的《鄉(鎮)

財政管理(試行)辦法》已被1991

年12月26日財政部發布的《鄉(鎮

)財政管理辦法》代替,且主要內

容已不適應當前管理實際。8

廣東省車船使用稅施

行細則

1986年12月31日粵

府〔1986〕168號

發布已執行2006年12月29日國務院公布

的《中華人民***和國車船稅暫行條

例》。9

廣東省汽車、摩托車

維修行業管理辦法實

施細則

1987年9月7日粵府

函〔1987〕222號

批復

已執行2004年4月30日國務院公布

的《中華人民***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和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發布的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10

廣東省計算機應用開

發與推廣微電子技術

若幹規定1987年11月19日粵

府辦〔1987〕130

號發布主要內容不適應當前管理實際。

11

廣東省土地證書頒發

辦法

1987年12月3日粵

府〔1987〕138號

發布已執行1995年12月28日原國家土地

管理局修改並發布的《土地登記規

則》。12

廣東省實施民族區域

自治法若幹規定

1988年2月12日粵

府〔1988〕16號發

已被2007年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會

通過並公布的《廣東省實施

辦法》代替。13

廣東省醫療事故處理

辦法實施

  • 上一篇:2018初級會計師職稱實踐重點:應交稅費
  • 下一篇:如何獲得廣州優惠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