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計算契稅:根據房屋的實際交易價格和稅率計算應繳納的契稅金額。在廣西,契稅稅率壹般為1%至3%不等,具體稅率根據房屋性質和交易價格而定。
2. 繳納契稅:購房者需要攜帶相關的購房合同、身份證件等材料到當地稅務部門辦理契稅的繳納手續。在辦理繳稅手續時,購房者需要向稅務部門提交相關的資料,如購房合同、身份證明等。
3. 領取稅務證明:在繳納契稅後,購房者將會獲得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完稅證明,這是購房者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重要憑證。
契稅,是指對契約征收的稅,屬於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除了買賣、贈送、交換外,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還有很多種。
綜上所述:廣西房屋契稅是指購買、轉讓、贈與、繼承房屋產生的契稅。在廣西,房屋契稅的交納是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契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
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壹)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