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還是不行,可以打電話給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問答。
退稅步驟:
首先,下載安裝個人所得稅APP。
2.進入申報界面,選擇使用申報數據填寫,閱讀申報說明點擊“本人已閱知”。
確認基本信息,選擇申報匯款地點,然後生成並確認申報信息。
每個收入項目都有相應的內容,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對和驗證。
需要註意的是:
(1)收入列表中的每個收入項目都可以添加和修改。如果個人的收入信息不是自己獲取的,可以申訴刪除。
(2)全年壹次性獎金:可通過獎金稅方式設定和調整。
三、繳納稅款或申請退稅
(1)如果2019年收入小於120000元且有應納稅款,或者收入超過120000元但應納稅款小於等於400元,申報後無需繳納。
(2)如果有應納稅款但不符合免申報,可以點擊立即納稅,根據提示完成繳納。
如果暫時不支付,可以選擇返回首頁或者查看申報記錄,稍後再支付。
註意: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支付,逾期會有滯納金。
(3)如果有多繳稅款,可以點擊申請退稅,選擇壹張銀行卡,提交退稅申請,錢就打到妳選擇的銀行卡裏了。銀行卡需要個人綁定。
第四,更正和無效
您可以通過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申報明細查看申報情況。如果發現申報中有錯誤,可以單擊來更正或取消申報。
處理時間
年度結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並於2021,1年3月前離境的納稅人,可在離境前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處理模式
納稅人可以選擇以下處理方式:
(壹)辦理年度結算;
(二)用人單位(包括按照累計預扣法代扣代繳勞動報酬的單位,下同)取得的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單位”)為。
納稅人要求代辦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或者通過網上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培訓指導納稅人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與單位確認,並提供2020年度在單位外取得的綜合所得、相關扣除項目、稅收優惠等補充資料,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要求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單位不得代為辦理。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受托人”),受托人應當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書。
單位或者受托單位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有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者受托人更正,也可以自行更正。
處理通道
為了方便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上辦稅渠道。納稅人可通過網上稅務局優先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如果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也可以通過郵寄或在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應當將申報表寄往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布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