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政務部門,包括本市各級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社會公益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本辦法所稱公***服務企事業單位,包括本市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公***交通、運輸、通信、教育、醫療、康養、郵政和其他承擔公***服務職能的企事業單位。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數據的采集、匯聚、***享、開放和應用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數據資源,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四條 公***數據管理應當遵循統籌集約、依法采集、按需***享、有序開放、合規應用、安全可控的原則。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數據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公***數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電子政務和公***數據發展規劃,並向社會公布,將公***數據管理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第六條 市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公***數據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立公***數據資源管理制度,綜合管理、調度和使用全市公***數據資源。
各區縣大數據主管部門按照全市統壹部署,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公***數據管理工作。
各級政務部門和公***服務企事業單位按照本級統壹規劃,分別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公***數據管理工作。各級政務部門和公***服務企事業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公***數據資源管理的第壹責任人,應當明確專職機構和專職人員具體負責公***數據資源管理工作。第七條 市、區縣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公***數據安全監管體系。
各級政務部門和公***服務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系統、本單位公***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範,保障公***數據安全。第八條 市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全市統壹的政務雲、政務網絡等基礎設施,各級政務部門應當利用統壹基礎設施,實施本部門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維護。
各級政務部門已經建成的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應當充分整合並遷入統壹基礎設施。國家、省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有關要求執行。
本市支持公***服務企事業單位實施信息系統上雲工作,鼓勵接入本市雲平臺,禁止接入境外雲平臺或者將公***數據存儲在境外服務器。第九條 市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全市統壹的大數據平臺,支撐全市公***數據的目錄管理、匯聚、***享、開放和應用。
區縣大數據主管部門依托市大數據平臺,開展公***數據資源管理,不再建設本行政區域大數據平臺。
各級政務部門依托統壹大數據平臺開展公***數據***享、開放和應用工作,不再開辟自有渠道。第十條 各級政務部門和公***服務企事業單位推進公***數據建設管理、服務應用、安全保障等,應當執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相關規範。第二章 數據目錄第十壹條 公***數據實行統壹目錄管理。
市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指南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組織制定本市公***數據資源目錄編制規範,明確數據的元數據、***享和開放屬性、安全級別、使用要求、更新周期等。第十二條 各級政務部門和公***服務企事業應當依據本市公***數據資源目錄編制規範,將本單位全部非涉密公***數據編制形成本單位的公***數據資源目錄。
區縣政務部門應當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編制形成本單位公***數據資源目錄清單,並報本區縣大數據主管部門匯總形成本區縣公***數據資源目錄。
實行市級以下垂直、半垂直管理的政務部門,由市級政務部門編制本系統公***數據資源目錄。
公***服務企事業單位依照服務範圍和全市公***數據資源目錄編制規範,編制本單位公***數據資源目錄。
市大數據主管部門對市級政務部門、區縣大數據主管部門和公***服務企事業單位編制的公***數據資源目錄進行審核匯總,形成全市統壹的公***數據資源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