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作簽證申請流程
1.在加拿大註冊分公司或者聯系加拿大當地雇主。
2.申請加拿大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
3.準備申請材料。
4.提交工作許可申請。
5.等體檢通知。
6.壹般情況下,不需要面試(視具體情況而定)。
等待審理結果,拿到簽證,在加拿大落地。
加拿大工作簽證所需材料:
1,簽證費用支付證明。
2.所有申請人的護照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4.無犯罪記錄公證。
5.加拿大雇主和申請人簽署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6.兩張護照類型的照片,背面寫姓名和出生日期。
7.目前在加拿大的簽證(如果適用)。
8.結婚證公證。
9.與在加拿大要做的工作相關的大專學歷、大學學位或碩士學位的官方證明以及職業資格證書(如有)。
10.如果妳在魁北克工作,請提供CAQ。
11.申請人在中國工作單位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12.中國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13.申請人最近三年在中國全職工作至少1年的證明文件。
14.申請人在中國單位董事會或管理層中的職責或專業技術知識的說明。
15.申請人在華單位的組織結構圖。
16.加拿大企業註冊文件。
17.近兩年的稅單(加拿大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和加拿大企業章程。
18.加拿大公司空缺職位的職位描述和組織結構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條公安部和外交部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下簡稱駐外簽證機構)負責簽發境外外國人入境簽證。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出入境邊防檢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及其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外國人停留和居留的管理工作。公安部和外交部可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委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受理外國人入境居留申請。公安部和外交部要在出入境事務管理方面加強溝通合作,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行使職權、承擔責任。